她穿著時興的衣裳,非常討人喜歡。我記得她平常做事時總是穿黑色的衣裳,到了禮拜天,她穿淺藍的,看來好迷人。她祖父眼睛沒瞎時,她總是早晨出去,在一夜落雨之後去看看稻田裡的水有多麼深。我們倆彼此十分相愛。她對我的愛非常純正,並不是貪圖什麼,但是我倆終因情況所迫,不得已而分離。後來,我遠到北京,她嫁了坂仔本地的一個商人。
我這個青年,家雖貧,而我自己則大有前途,我妻子則是個富有銀行家之女。她比起我來,是高高在上的。幸而她不是在富有之家嬌縱扶養之下長大的。依照舊傳統,女孩子是為男子的需要而教養的;女孩子要學會烹飪,洗衣裳,縫紉,事實上,要教養她能做普通的家事,以便長大後嫁到丈夫家有過日子的本領。除去偶爾的拜神祭祀到墳塋寺廟之外,她們是不到前院,不在大庭廣眾之間出現的。對女孩子的這種歧視,因而造成一個顯著的結果,就是使她們成了賢妻良母,而男孩子則嬌生慣養,縱容壞了,結果,缺乏進取奮鬥的意志,很少有什麼成就。
我從上海聖約翰大學回家之後,我常到一個至交的家裡,因為我非常愛這個朋友的妹妹C。他們家與後來我的妻子家是鄰居。我也與後來成為我妻子的那位小姐的哥哥相交甚善。我應邀到他們家去吃飯。在吃飯之時,我知道有一雙眼睛在某處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