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顧大龍運著蹩腳的三步上籃被二胖一挺肚子擠出罰球線的時候,林邑縣城這邊的13班同學聚會飯局已經吃得七七八八。 魯峰已經平復了情緒,他覺得寧樹森這人確實可惡,總是莫名其妙針對自己,剛才去他們那桌打圈敬酒,他不喝就罷了,還直言說“就不給你面子”,這個傻逼,但是跟他都在一個圈子裡,想打也打不起來,媽的,反正畢業以後又不打交道,理他個鳥。 飯局快要結束,但時間才到一點左右,有人提議大家吃完飯去百樂門唱歌,魯峰馬上鼓掌:“好!去唱歌!” 上次26號那天他就打算劃拉同學們去唱歌,為此還提前幾天練了兩首歌,卻沒有人理他,今天機會又來了,在班裡女生面前高歌一曲,樹立好形象的機會! 百樂門是縣城的第一家KTV,營業才剛半年多,對於林邑人民來說妥妥的高消費場所,這年頭能用對步步高音樂手機的人都相當少,對於山區縣城的高中生,用MP3聽歌就算是很時髦的事,絕大部分的同學都沒有去過百樂門,但知道有這麼個地方,男生女生們都覺得很新奇。 這對楊悅然來說不算陌生,因為參加過上次開學之前李銳工作室的開工酒,她現在不得不出來主持大局,叫所有人舉手表決,看到同意的人佔多數,大家商量了一下唱歌的費用由男生均攤,於是楊悅然和俞文文一起下樓去結賬。 魯峰站起來喊著:“班長,班費不夠的我先給墊上,回頭再一塊算。” “大魯仗義!”有男生給他叫好。 寧樹森一臉陰沉,沒再說話,魯峰積極出風頭的表現無形間顯得壓他一頭,好像丟面子的人不是敬酒被拒的魯峰而是自己。 他處處針對魯峰的原因其實很簡單,純粹就是看不慣他愛裝逼,高中三年裡只要是打籃球,魯峰很少向別人傳球,球風特別“獨”,最愛耍帥自己上籃,關鍵是這樣也就罷了,別人上籃他還要湊上去搶斷。 同學打球基本不太拼,都是互相給面子,但魯峰這人只顧著自己裝逼,平時在班裡還喜歡出風頭博人眼球,男生也會像大公雞一樣比拼羽毛的豔麗,在乎吸引女生的目光,總之寧樹森就很不爽,總是跟魯峰彆著來,連帶著看跟魯峰關係好的李銳都不順眼。 (李銳:你說我特麼冤不冤,我是當大公雞了還是怎麼地?) 但魯峰這個人跟誰都咋咋呼呼自來熟,在其他男生那裡人緣還算可以,如果不是幾次翻車事件導致給同學的印象是——“這人特別色”,也許他在女生群體裡面風評會好些。 有七八個同學離開,最後去KTV的人有二十來個,一群人坐著七輛三輪車浩浩蕩蕩去往商業街,楊悅然沒好意思喊李銳,和俞文文等幾個女生坐了一輛車。 李銳坐在三輪車裡跟魯峰說:“大魯,沒必要跟寧樹森鬧,都畢業了,不至於。” 魯峰有點委屈地說:“銳哥,是他不給我面子,感覺他他媽的之前就一直想找我事兒(找茬),我就是不願跟那號人計較。” 李銳點點頭,不再說什麼。 魯峰這傢伙閒不住,一會問丁偉:“老丁,你下午怎麼回城裡?要不唱完歌晚上去大波網咖開個通宵?” “不去,坐小客車回家。” “擦,真沒勁。” 百樂門的大包間也只能坐十幾個人,幸好有一個也是唯一的一個PARTY包間,房間大得很,中間有舞池,帶旋轉閃光燈,當做是小舞廳也可以,最多能坐40個人,只是價格要貴上許多,100塊一個小時,由魯峰帶頭,男生們為了面子定下這個特大號包間。 好幾個女生臉紅紅的,這好像是聽人家說過的......那種舞廳。 李銳相當雞賊地提醒楊悅然俞文文安排幾個女生拎著包去附近的小商店採購零食飲料。 本來男生和女生是不好意思貼這麼近的,但在昏暗的環境下每個人都覺得很新奇,又有些害羞,然後第一次進KTV的少男少女們就開始了群魔亂舞的狀態: 幾對在飯桌上就開始眉目傳情的“狗男女”迫不及待拋開眾人躲到角落說悄悄話;有些男生好奇地開啟了閃光燈,在黑暗的環境下模仿電視上看來的霹靂舞,引得眾人哈哈大笑;有幾個人已經開始湊在點歌機前面操作點歌,剩下的男生裡有大膽的,眼冒綠光,邀請女同學吃零食喝飲料,特別殷勤,倒不會做什麼出格的事,只是在這樣的環境下大家感覺青春的荷爾蒙一下子被釋放。 李銳之所以跟著過來一個是楊悅然在,要看顧著點,他心虛地跟自己說就當是看顧一個小妹妹,另一個原因是,這都是上輩子將近二十年沒見過的同學,他想再看看他們恣意青春的樣子,而不是為了體驗這種老版KTV。 楊悅然像個小倉鼠似的嘴裡一直不停,有人過來邀請她唱歌她也不唱,就坐在李銳旁邊,而李銳負責聽她指揮,要瓜子遞瓜子,要紙巾拿紙巾。小主,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