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她。
我實在不忍心拒絕一個孩子,想著多一個人也只是多口飯,便把她留下了。
過了不久後,我老公因為工作變動,舉家搬到d國去了。我,我們是真的不知道她是沈家的女兒,如果知道的話,肯定早就送她回來了。”
其實這些都是假的。
是沈哲行把凌薇送給他們養的那一天就編好的。
沈哲行說,如果有一天凌薇被人找到,他們就這麼說。
私藏別人家的女兒,形同綁架,是犯法的事情。
但是,如果說是撿回來的,還好心養著,不止不犯法,說不定還會得到嘉獎。
反正,不管怎麼說,都不能讓別人知道他們是故意窩藏凌薇,也不能把沈哲行供出來,一個覬覦自己親妹妹的變態,鬼知道還會做出什麼更變態的事情。
沈哲行到底是沈家的長子,哪怕事情戳穿了,沈家也不會把他怎麼樣,最多就是教訓一頓,給點小小的懲罰。
而他們就不一樣了。
他們只不過是普通老百姓,承擔不起沈家的滔天怒火。
如果沈哲行因為他們的出賣而記恨上他們,對他們展開報復,他們幾條命都不夠死的。
以前簡司辰是他們女婿,他們還能依靠。
現在,只怕簡司辰都恨不得弄死他們
該死。
如果早知道凌薇是真正的沈落雪,他們打死都不收養了,說不定七年前把她送回去,還能得到一筆不菲的報酬。
華可馨朝他們賠了一聲:“放屁,我看你們肯定和當年的綁匪是一夥的,就是故意把薇薇留在你們身邊,好達到你們不可告人的目的。”
生怕他們誤會,王蘭腦袋都差點搖斷了。
“不是,真的不是!就算給我們天大的膽子,我們也不敢綁架沈家大小姐啊!何況,我們和沈家無冤無仇的,為什麼要這麼做啊!我老公當年就是公司的一個普通小員工,我們一輩子都老老實實,本本分分!不信的話,你們可以找人去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