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那個女人說早在三個月前就跟我分手了,跟我在一起只是為了騙我去酒店掙錢。他跟她說如果他真喜歡我,為什麼懷孕兩次都不要呢。還說我們又不是天天在一起,誰知道我懷的到底是不是他的孩子!說他們8年的感情我怎麼能比,他們當初是那麼艱難地走過來。那個女人也打了他幾個耳光,結果他也還了我們幾個耳光。
那個女人告訴我:她去酒店坐檯是他送她去的,他的店也是她給他錢開的,她不會生孩子是因為她曾經的一次流產,他們就是因為這些問題分手的。
我走了,他們依然在一起,好像換房子了。那個女人跟我說她是為了報復,反正她什麼都沒有了,也沒男人真心喜歡她了。而他跟我說他是為了得到她的錢,因為他很想要一輛車。
他愛過我嗎?一個30多歲的男人還在期待什麼呢?他跟我說過他很想要一個家、一個孩子的啊!我就這樣走了,他不感覺到內疚和負罪嗎?畢竟我是為他懷過兩次孩子的女人啊!他能心安理得地生活嗎?他會遭報應嗎?我就這樣算了嗎?真的好想去報復啊!
真愛不需奮不顧身
這裡的男主角,其實是一個靠風塵女子賣身來發家的人,雖然他有別的職業來作為掩護,其實還是靠女人吃飯。他做的生意十有*賺不到錢,最後花的還是女友的皮肉錢。
他有良好的外型,有甜滑的談吐,以談戀愛為藉口,專騙涉世未深的年輕女子前赴後繼地為他賣命。同居、墮胎,慢慢地打掉羞恥心與自尊心,利用女孩對他的依賴,驅使她去為自己賺錢,然後買車買樓開店。
上這種當的女孩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