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部分(1 / 4)

。”接著從 金屬與羽毛的比重問題過渡到分析任國人詭辯的癥結所在。這實 際上就是一個比較的方法問題。孟子的意思很明確,比較應該讓 以較的物件雙方在同一水平線上,同一基準上,而不應該把一 個物件推到極端來和另一個物件的細節相比較。這樣比較出來的 結果,當然是錯誤而荒謬的了。所以,孟子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 之身,教給學生以詭辯對詭辯的說法,從而戰勝論辯的對方。

所以,這一章內容固然也是孟子對禮的維護和捍衛,但對我 們來說,更有啟發意義的卻是他作為一個智者的思維方式和論辯 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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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皆可以為堯舜

【原文】

曹交①問曰:“人皆可以為堯舜,有諸?”

孟子曰:“然。”

“交聞文王十尺,湯九尺,今交九尺四寸以長,食粟而已,如 何則可?”

曰:“奚有於是?亦為之而已矣。有人於此,力不能勝一匹雛②, 則為無力人矣;今日舉百鈞,則為有力人矣。然則舉烏獲③之任, 是亦為烏獲而已矣。夫人豈以不勝為患哉?弗為耳。徐行後長者 謂之弟,疾行先長者謂之不弟。夫徐行者,豈人所不能哉?所不 為也。堯舜之道,孝弟而已矣。子服堯之服,誦堯之言,行堯之 行,是堯而已矣。子服桀之服,誦桀之言,行禁之行,是桀而已 矣。”

曰:“交得見於鄒君,可以假館④,願留而受業於門。”

曰:“夫道若大路然,豈難知哉?人病不求耳。子歸而求之, 有餘師。”

【註釋】

①曹交:趙歧注認為是曹君的弟弟,名交。但孟子的時代曹國已亡,所 以也不確切。②一匹雛:一隻小雞。③烏獲:古代傳說中的大力士. ④假館:借客舍,意為找一個住處。

【譯文】

曹交問道:“人人都可以做堯舜,有這說法嗎?”

孟子說:“有。”

曹交說:“我聽說文王身高一丈,湯身高九尺,如今我身高九 尺四寸多,卻只會吃飯罷了,要怎樣做才行呢?” 孟子說:“這有什麼關係呢?只要去做就行了。要是有人,自 以為他連一隻小雞都提不起來,那他便是一個沒有力氣的人。如 果有人說自己能夠舉起三千斤,那他就是一個很有力氣的人。同 樣的道理,舉得起烏獲所舉的重量的,也就是烏獲了。人難道以 不能勝任為憂患嗎?只是不去做罷了。比如說,慢一點走,讓在 長者之後叫做悌;快一點走,搶在長者之前叫做不悌。那慢一點 走難道是人做不到的嗎?不那樣做而已。堯舜之道,不過就是孝 和悌罷了。你穿堯的衣服,說堯的話,做堯的事,你便是堯了。你 穿桀的衣服,說桀的話,做桀的事,你便是桀了。”

曹交說:“我準備去拜見鄒君,向他借個住處,情願留在您 的門下做學生。”

孟子說:“道就像大路一樣,難道難於瞭解嗎?只怕人不去尋 求罷了。你回去自己尋求吧,老師多得很呢。”

【讀解】

人皆可以為堯舜。

這當然是植根於“性善論”而鼓勵人人向善,個個都可以有 所作為的命題了。

其關鍵還是一個“不為”與“不能”的問題。也就是《梁惠 王上》裡面所說的“挾泰山以超北海”和“為長者折枝”的問題。 只不過從與梁惠王討論的政治問題過渡到與一般人討論個人修養 問題罷了。所以,無論是君王從政治國還是個人立身處世都有一 個“不為”與“不能”的問題擺在我們面前。認識到這一點後,就 可以樹立起我們每個人立志向善的信心,從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 做起,不斷完善自己,最終成為一個有所作為的人。

說到底,還是反對人自慚形穢,妄自菲薄,要求自尊自貴。

這大概也是“人皆可以為堯舜”的積極意義所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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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義是和平的前提

【原文】

宋牼①將之楚,孟子遇於石丘②,曰:“先生將何之?”

曰:“吾聞秦楚構兵③,我將見楚王說④而罷之。楚王不悅,我 將見秦王說而罷之。二王我將有所遇⑤焉。”

曰:“軻也請無問其詳,願聞其指(6)。說之將何如?”

曰:“我將言其不利也。”

曰:“先生之志則大矣,先生之號(7)則不可。先生以利說秦楚 之王,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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