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早飯便做好了。吃飯過程中林國富笑道:“今天要不你們就別去上班了。”
“不上班?為什麼?”林雨也不知道自己老爹葫蘆裡賣的是什麼藥。
“因為我有事先跟小袁談下。”擦了擦嘴林國富道:“小袁等你吃完,到我書房來一趟。”
丈人的話能不聽嗎?尤其是我和她女兒還沒結婚領證的情況下。話一說完,我便放下碗筷,擦了擦嘴,跟著林國富來到了書房。
“小袁你想娶我女兒嗎?”林國富坐在書桌後問道。
“想!”我堅定的回答道。
“可我不會讓林雨現在就跟劉若軒離婚。”我不明白林國富是什麼意思,既然你也想將女兒嫁給我,什麼不支援她離婚呢?
“希望你不要多想,我其實是想等你可以取代劉若軒現在的社會地位時,自然而然便會將女兒交給你。”林國富的話看似也不無道理。現在的我確實無法養得了,一個自小就含著金鑰匙長大的小公主。
“但這不表示我不支援你。”林國富說完便從書桌的抽屜裡取出一張銀行卡道:“這是一千萬,我現在就把它投資到你的身上。”
“那你不怕我把這錢拿了就偷跑了?”林國富也心太大了吧!我們也就是從昨天才開始認識。
“你覺得我女兒只值一千萬嗎?”林國富反問道。
“她是無價的。”
“那不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