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自己,才能把孩子教好,不是嗎?
雖然,阿方錯了,而且錯的很離譜,但是,她也並不是沒有從頭再來的機會,只要自己主動坦白承認錯誤,她相信,她就是偷錢,要把錢還了以後,最多也判不過三年,
按道理來說,應該是拘留個一年半載的,時間肯定不會再長,這一年,阿方其實自己是賺了的,畢竟,她在監獄,那自己這一身的傷,警察局這邊,肯定得派人給她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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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說,要把她關在這裡,她這一身的傷就不管不顧,直接把她扔進去吧,這可是事關人命,她要是就這樣進去,沒人管,估計待不過三天,警察局也是害怕擔責任的吧?
如果警察局這邊有人給她治傷,那自己還省了一大筆的治療費用,一年半載以後,她這傷應該也治的差不多了,能行就行,不好的也沒辦法,
反正,等她出去以後,自己照樣還可以去看望孩子,去照顧陪伴著孩子長大,只不過,阿方已經在心中下定決心,以後堅決,不能夠昧著良心做事,
要實事求是本分守己,等她出去以後不管身體是什麼樣的情況,只要她努力肯幹,應該也能拼命養好自己的孩子和婆婆的,而住在這牢房裡的這一年,或者是幾年,
她也可以想辦法,看看能不能聯絡到外面,也希望疤痕幫那個老不死的,能顧忌情份一點,照顧好她的家人,
不說別的,只要能讓家人們撐到自己出去,能夠親自陪伴他們,照顧他們的時候就行了,再加上,家中也還稍微有一點積蓄,
最近,她婆婆也在她的照顧下,身體情況好了不少,幫忙替她看一年半載的孩子,應該是可以的,就是不知道,一會該賠多少錢了。
其實,她從傅清清的店裡偷了,一共不到110塊錢,因為她膽小,再加上,心中也確實心虛,覺得對不起劉情,所以,阿方即使是偷也沒敢偷大的,只是一點一點的偷。
現在的阿方,十分的慶幸,當時自己心中留情,沒偷大的,要不然的話,現在他賠都賠不起,估計罪過也更大。
以目前來說的,那要是賠幾倍的話,應該也得賠個三四百,這個錢,是他家裡的積蓄,對於傅清清來說不算什麼,但對於普通家庭來說,這可是高價了,
她家裡就只有那麼點積蓄,如果賠完傅清清的話,那麼他兩個孩子和婆婆可就得緊了吧唧的過生活了,
看來,自己得想想辦法,看看還有沒有別的銷路能掙點錢,阿芳的心中想了一大堆,見大家都把目光放她身上,等待著她的答覆,方局長又再一次的詢問起,她是不是偷拿了傅清清店裡的錢時,阿芳毫不猶豫的點了點頭。
坐在阿方對面,審案子的局長,本身是想著要多問幾遍看看,思索用什麼法子,讓阿方說實話,沒想到,他這麼一問,阿芳居然點頭了,
這還是他審問案情這麼多年來,見的第1個主動承認,自己犯錯偷東西的人,一般來的人,第1遍,第2遍,甚至第無數遍,
她們都會死咬著不承認,就是那種不撞南牆不回頭,只要沒有鐵證,證據不擺在他們的面前,他們是不可能承認自己錯誤的。
像阿芳這樣的人,還真是少見,只是自己詢問一下,還沒有拿出證據來,她就說出了實情,承認是他自己偷了錢做錯事,這倒是一切顯得太過順利了,順利的讓局長都有些懵逼,不知道下一步該幹嘛了,
局長此時的懵逼,讓一旁張隊長被嚇了一跳,他離的秦思遠最近,當然是感受到了秦思遠身上的冷氣,再一看他那張板著的臉,張隊長的心頓時就提了提,他連忙推了推一旁的局長,小聲的在旁邊提醒道。
“局長,局長,嫌疑人阿芳,都已經認罪了,”
“是不是,這件事情就可以定案了。”
“你趕緊的趁機問一問,他偷了多少錢,”
“我們把這個案子了結了,也好跟上面交代呀!”
張隊長所說的上面,當然是秦思遠了,畢竟,在這裡,最大最讓人害怕和尊重的就是秦思遠。
其實,這個案子只是普通的偷竊案,按道理來說的話,是報不到上面的,事態也不嚴重,但是,這事態由秦思遠出面了,那可就不一樣了,
哪怕只是芝麻點大的事情,到了秦思遠出面,那都是很大很大的大事,所以,他們必須保證把每一點,每一滴都做好,並且,還要做到秦思遠的心頭上,讓他滿意才行。
這可是少將呀,這可是秦家的長孫呀,如果說,他不滿意,那他們整個警局都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