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多要報酬?這可不行,咱們得尊重合同,而且,我可以在這裡給你一個準信,等這個廣告播出來後,就會有不少人找你拍廣告。”
“與其說是你給我拍廣告,替我宣傳,倒不如說是我給了你一個成名的機會。”
這個廣告全程都是他為主導,作為廣告公司老闆的陸應新反而只是配合,放在幾十年後,這個廣告形勢算不上多好,可在這會絕對會非常驚豔。
陸應新面上有些譏誚,很顯然,他並不信,認為陳浩在吹牛。
“不信?那就等著吧。”陳浩沒爭辯,等春晚那天就知道了,“做廣告得要精益求精,不能固步自封,今天的廣告內容和形勢,你回去好好的琢磨會獲益匪淺。”
“做廣告重要的是打動人心,從細節入手,要讓觀眾感同身受,認可這個產品的真實性,你的廣告公司的確比其他公司要稍微好一點,可在我眼中卻也只是稍微強那麼一點罷了。”
“陳老闆,我知道你做生意很厲害,可在廣告方面,我認為你還是差了點,你的單子我往後恐怕不會再接了,這幾天的拍攝我並不滿意,只是合同寫著由你為主,所以只能認了。”陸應新顯然不服氣,“你說廣告播出去後會有許多人找我,我託了你的福,但我並不這麼認為,這樣的廣告跟主流不符,太過標新立異,恐怕難以被大眾接受。”
“我希望廣告播出來後,你不要說是我拍攝的,會砸了我的招牌。”
他說完後,招呼自己人走了。
“太小看國人接受新鮮事務的能力了。”陳浩搖搖頭。
要不多久,對方肯定就知道到底誰對,誰錯了。
時間過的很快,天氣也慢慢冷起來,楊菲出了一趟遠差,五天後再回來,手上拿著一份合同。
春晚前,一段時長30秒的廣告合同!
成了!
:()1988:今夜不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