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合一經(4 / 5)

小說:光丫愛學法 作者:光丫愛學法

解時間的線性。故曰:誕生於辨識力的知識。

當個體意識的純淨與本我純意識的純淨相等時,可得:解脫。

IV. 解脫篇 Kaivalya-Pada

神通來自天生、草藥、咒語、自省或合神。

生命轉換到另一個形式,是自然本因的水到渠成。

近因(眼前的行為)不能驅動自然本因,只是做出選擇,像農夫開關水渠。

個體意識的產生,僅僅源於自我感知。

意識活動傾向的不同,導致不同的個體意識。一個原始意識,主導無數個體意識。

其中,入神所產生的意識,不受潛意識習慣影響。(不受業力影響)

合一者的行為不白不黑,其他人則有三種(白的、黑的、混合的)。

由此三者,潛意識習慣外顯出來,隨之結出相應的果實(果報相隨)。

生命種類、空間、時間不同,但結果是連續的,因為潛意識習慣和記憶是一個整體的存在。

它無始無終,因為存在的意願是永恆的。

潛意識習慣被原因、結果、基礎、物件合為一體。後者消失,前者才消失。

過去和將來,以各自的形式,存在於不同路線的法則中。(時間=不同的路線)

它們或放大外顯、或精微不顯,都有自然的事物基本特性。

事物基本特性之轉換的獨特性=事物(客體)的個體性。

客體相同,意識不同,兩者分道揚鑣(所見不同)。

如果,客體不依賴於一個意識、不被認知,那會怎樣?

客體之可知或不可知,依賴於意識對其色彩的反射。

個體意識的波流,永遠被它們的主宰—-永恆不變的本我純意識—-所知。

個體意識不能照見自己,只能被見。

因為主體和客體,兩者不能同時被認知。

個體意識被另一個體意識所觀察,觀察者再被觀察,無限後退,並帶來記憶的混亂。

純意識是不變的。個體意識轉變成它的形式時,可認知自己的認知意識。(自知的方法)

由此,意識可同時被見者和所見著色(同時反射兩者的色彩),便可認知一切。

個體意識被無數潛習性賦予多種色彩,但是為另一個目的(本我純意識)而存在,並起聯結作用。

見到個體意識與本我之差別的人,自我實現的執意將消失(滅除我執)。

於是,意識傾向於辨識力,並引向解脫之道。

辨識力的空隙中,可能出現其它來自潛意識習慣的思想。

如前所述,與去除障礙一樣,消除它們。

甚至對最高認知力(無所不知)也不貪戀(平常心),可得:不論何時何地的辨識能力。此乃:法雲合神(*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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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因果業力終止。(解脫)

由此,一切障礙和不純消除了,知識無限,欲知無幾。

由此,目的達成,事物基本特性之轉換的連續性終止。

連續性=不中斷的瞬間。轉換終止時,認知可能。

事物基本特性迴歸本我純意識之無目的狀態,或曰:純意識力量回住本性。此乃:解脫(絕對的自由)。

完。

【*關鍵詞譯註】

*1.“合一”的近義詞,文中使用了四種,一種比一種更深入:

Yoga(合一): 兩頭牛軛到一起、兩者結合到一起、兩者束縛到一起。舊譯:瑜伽。

Samapatti(合體):正確獲得、意識與…完全合體合色。舊譯:三摩菩提、定、正定、等至、正受、寂止、禪悅。

Samadhi(合神/合一):意識融合到一起、繫結結合到一起。舊譯:三摩地、定。

Samyama(全神合一/總制):意識全部統合到一起、全部繫結結合到一起。舊譯:三夜摩、內助。

*2. Citta:個體意識。專指個體的全部意識,包含:顯意識+潛意識+記憶+經驗。

*3.Vritti:意識波流。專指:意識的潛流、傾向、模式、轉變以及思想流、意識旋流等意識活動。(兩類意識活動:pravritti:有傾向的意識活動。Nivritti:無傾向的意識活動。出現在第IV.5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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