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脫離六道輪迴的七條自由(1 / 1)

小說:光丫愛學法 作者:光丫愛學法

1,不干涉:不干涉他的人命運,信仰,生活方式等,即完全尊重靈魂的個人體驗。靈魂不死不滅,無論投生地球還是生活在天界,或者其他星球,都是自己。他人如何體驗地球遊戲是ta的事情,做好自己。由此可脫離他人的業力,不參與他人的業障之中。

2,無責任:靈魂沒有任何責任可言,做什麼事,完全個人自由,也由個人承擔結果。

受規則、道德、觀念、恐懼等綁架皆為限制。做自己想做的,在不侵犯他人的情況下,可以不在意任何人的眼光,做自己。

自由是建立在自己,不是建立在他人或者某種觀念之中。而是因為xx而去做,那是被控制和奴隸。

3,無生死恐懼:死亡是身體的恐懼,不是靈魂的恐懼,靈魂沒有死亡,要是有死亡,那麼即沒有靈魂,也沒有前世,也沒有投胎之說的。

生的恐懼,是怕死後無法再次體驗,所以是陷入了誘惑之中,活著的時候不停造業、執著物質慾望越來越來多,由此陷入業力輪迴之中。根本是生也可體驗,死也可體驗,生死只是肉體上的,根本的根本,根本的靈魂精神不生不滅,永恆存在。一直存在,沒有開始,也不會結束。

4,無病痛恐懼:病痛是提醒你陷入我執、恐懼、妄想的根源,從病痛中反思自己的思想、心念、情緒行為、生活習慣,是否在長期重複某種思想行為?重複即輪迴,認知根本是心念創造出來的物質體驗、能量意識體驗,根本是幻相,即破幻。

5,無感情折磨:親情,友情,愛情,皆為靈魂之間用能量創造出來的互動作用,能量關係靈帶連結互相之間,能量連結斷,則關係斷。則無互動,無關係。也就是皆為幻相,千百世有多少親朋好友,早換了多少遍的角色了?

6,無能量幻:能量為意識、靈魂、精神的作用方向、創造方向、是靈魂創造萬物產生的自然能力。不是反過來控制自己。是你創造了他,不是能量創造了你。

個人創造為個人能量效應,個人和他人互相創造為集體效應。

能量的作用:表現為顯化,創造有形有相之物。

靈魂用能量創造萬事萬物,小到身體的創造,大到宇宙的創造,再次創造,即強化、升級硬體配置。

7,無物質幻:物質為能量顯化而成,不是根本,世界完全虛擬,完全是能量虛構而成,這也是為何某些有功能修行人可以看透別人或者世界,因為世界就是透明的,是用能量虛構創造的。用同樣是能量意識的第三眼,可以看穿世界。

物質所形成的一切認知,一切物質體驗,包含所見的山河大地,星辰大海,花草樹木,皆由眼耳鼻舌身意所認知的有限,有限皆限制,不是根本根本的。即虛構的假象。

以上列舉主要7點,還有更多細節自己發現,

業力輪迴需要自己24小時的觀照當下的起心動念,觀照反思,才能徹悟,迴歸如如不動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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