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電影之外發生的事情呢?
想著,林正義沉吟著開口道,“如果你說的是真的話,我不是不能考慮放過你!”
一個軍火大案,顯然比一個偷車的案子來的好啊!
再說了,偷的車是他的,只要他不計較,這案子也就結束了。
當然!
最主要的是,系統已經結案,經驗已經拿到,抓不抓回去的,真的無所謂。
嗯,其實在這,林正義一開始還覺得,自己可能發現了系統的漏洞。
只要抓到人就算結案,那麼抓完了之後再放了,那不等於白蹭了系統的經驗嗎?
但仔細想想,他就回過味來了,能結案的都是有犯罪的,而這種人林正義抓了,怎麼可能還會放呢?
放了,以罪犯的心理,說不定轉頭就報復他了。
他這是何苦呢?
只有像小結巴這樣,本身可放可不放的,並且他也可以不追究對方責任的,才有點可能被他放,但這種人他一百個案子都不一定能遇到一次。
所以,也算不上系統的漏洞。
“真...真的?”小結巴開心道。
“你有什麼值得我騙的嗎?”林正義反問了一句。
小結巴仔細想了想,好像...確實沒有?
這麼一想,她也就放心了很多了。
當即!
她便開口說了起來,道,“事...事情是這...這樣的...”
她簡單的將事情說了一遍。
簡單的來說,大概是半個月前,一次在酒吧和幾個小姐妹玩的時候,因為喝的有點多,想吐,就去了廁所,但因為去的是新的酒吧,她不太認識路,迷迷糊糊之間就走錯了,進了男廁。
又因為當時男廁沒人,也沒有人阻止她,她就輕鬆的進去了男廁的隔間。
就在她往馬桶吐了好半天,吐的差不多,稍稍有點清醒,正要出去的時候,飛鴻就也進入了廁所,並且她還聽到了對方打電話的聲音。
因為飛鴻沒有遮掩,所以她清楚的聽到了飛鴻講電話的聲音,透過其話語她知道,飛鴻之所以之前要讓手下的人都去偷東西,就是為了湊齊一筆買軍火的錢,買軍火然後賣給一個名叫大飛的混混。
這個名叫大飛的混混沒有社團依靠,是個自己發展起來的小混混,手下有點人,但不知道走了什麼狗屎運,意外勾搭到了一批想買軍火的外國人,並靠著口才和他們達成了買賣協議。
可本身大飛是沒有這種實力的,他只是個靠販賣偷盜車,收取幾條在學校附近沒有人要的街道的保護費的小混混,哪怕表面上開了家公司,看起來人模狗樣的,可實際上也就那樣子了。
根本是沒有實力弄到軍火。
因而,他找上了飛鴻。
飛鴻雖然實力,勢力也都不行,比大飛好不了多少,可奈何他身後的長樂也算是香江的老牌社團,自然有那麼一點獲取軍火的渠道。
而飛鴻聽到了大飛找他的原因後,覺得這是個機會。
大飛沒渠道,他有渠道啊!
他完全可以靠著社團的渠道買軍火,再賣給大飛,從中賺取一定的差價,大發一筆。
一個想買,一個想賣。
因此,兩人也一拍即合,當場達成了合作。
不過,很快飛鴻就遇到了新問題。
因為他之前沒有做個這個,長樂之前也沒有實力碰這玩意,沒有什麼信譽,人家不相信他,所以需要他先給錢,而他本身也沒有太多錢。
這才有了後面飛鴻讓人偷東西湊錢的事情。
聽完!
林正義愣住了。
大飛,還是混混,收學校附近街道的保護費,販賣偷盜車為生...這結合起來,不就是逃學威龍之中,周星星和曹達華兩人遇到的大boss嗎?
兩部劇的人,竟然以這種方式結合了一起?
但仔細想想,好像也正常。
畢竟這是港綜世界啊!
這個世界不知道混了多少電視劇,電影的,再加上本身香江又不大,有兩個不同電視劇電影的人物混在一起,也算正常啊!
最重要的是,不管是不是兩個世界的結合,案子總歸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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