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靄一聽,又心慌起來。王蘭香在美國呆了這麼久,應該比她知道得更多,既然王蘭香底氣這麼足,怕也不是無緣無故的吧?不管怎麼說,警察都是美國人,總會有點向著美國人。而且警察讓她留住證人和證據,但她並沒什麼證人,除了她自己,就是王蘭香,難道王蘭香能當她的證人?王蘭香學英語出身,又在美國上過大學,英語比她好,那還不是由著王蘭香對警察亂說一氣?她最後悔的是她已經把王蘭香啐在她臉上的口水擦掉了,不知道待會還能不能讓警察相信她說的話,如果警察認為她撒謊,說不定真能把她遣送回中國去。事情到了這個地步,她倒不是很害怕被遣送回中國去了,她最怕的是讓王蘭香看了笑話。她一想到王蘭香那個得意洋洋的樣子,氣就不打一處來,恨不得王蘭香今天不是罵了她一通,啐了她一口,而是捅了她一刀,開了她一槍,那就肯定能讓王蘭香受到法律的制裁了。就在她的忐忑不安中,一輛警車開來了,下來兩個警察,一男一女,兩人像事先就分好了工一樣,一下車就各逮住一個談話,男警跟王蘭香談話,女警跟陳靄談話,還把她和王蘭香分得遠遠的,好像怕她倆串供一樣。女警讓她把事情經過講一下,她想說王蘭香啐了她一口,但她忘了英語的&ldo;啐&rdo;是怎麼說的了。於是她想繞個彎,不說啐了一口,改說王蘭香把口水吐在她臉上,但她也忘了英語裡&ldo;吐&rdo;和&ldo;口水&rdo;兩個詞怎麼說了。絞盡腦汁都想不起來,只好做了個啐的動作,然後說:&ldo; see? like this !(看見沒有?就是這樣。)&rdo;女警一下就明白了,問是不是 spit your face (向你臉上啐了一口)?陳靄也是聰明人,心有靈犀一點通,一下就想起這個詞來了,連連說&ldo; yes, yes &rdo;。女警一邊問,一邊做記錄,陳靄想,這大概就叫錄口供吧?但怎麼沒像電視裡演的那樣,把她倆帶到警局去錄口供呢?看樣子在警察眼裡,這不是什麼大事,在路邊就可以解決。她趁機看了看男警那邊,也一樣,邊問邊寫著什麼。等到兩邊都談完了,兩個警察湊到一起低聲唧咕了一陣,男警就回到王蘭香那邊,而女警又在口供上刷刷寫了一陣,就讓陳靄簽字。陳靄一看,寫的是事情經過,她從頭到尾認真看了兩遍,覺得跟事實沒什麼出入,就簽了字。女警又把報告拿到王蘭香車跟前,大概是讓王也簽字,然後兩個警察都走了回來。陳靄看見王蘭香開啟車窗,向著她的方向做了個 v 字手勢,然後關上車窗,絕塵而去。陳靄氣昏了,怎麼就這樣把王蘭香放跑了?難道美國警察真的像王蘭香說的那樣,不會找美國公民的麻煩,反而會找她的麻煩?她很後悔剛才簽了那個字,也許警察的報告裡藏著機關,但她英語不好,沒看出來,就傻乎乎地簽了字,等於是被警察賣了,還親筆在賣身契上畫了押。這傳揚出去,該是多麼丟人!艾米:塵埃騰飛(57)十月 25, 2009 &iddot; 62 條評論陳靄正在心裡嘀咕著,突然聽到那位男警衝她說了一句什麼。 她只聽見了句子末尾的 press char 兩個詞,於是想起上次為祝先進的事報警後,也聽說過這兩個詞,應該是&ldo;起訴&rdo;的意思。但其它的詞她都沒聽清,以為王蘭香起訴她充當第三者呢,心裡一緊張,漢語就蹦了出來:&ldo;你們還講不講理?&rdo;男警莫名其妙地看著她,又問了一遍:&ldo; do you want to press char (你想不想告她)?&rdo;這次她聽清楚了,應該是在問她要不要告王蘭香,她連連說:&ldo; yes! yes! &rdo;男警給了她一個表格,說如果她想 press char 的話,就在三十天內把這個表格填好,寄到上面給的地址去,過了三十天,這個案子就過了起訴的有效期了。男警在表格上寫了個號碼,說這是她的 case nuber (案件編號),填表時用得上。然後女警問她想去哪裡,說他們可以用車載她去。陳靄連連推辭:&ldo; no, no , thank you! i can walk i have a bike … &rdo;(不用,不用,謝謝,我走去就行,我有腳踏車。)警車開走之後,陳靄連東西都忘了拿,直接就往學校走,一路都是暈暈乎乎的,不知道剛才發生的一切,究竟是夢還是真。其實她打 911 ,有一半是條件反射,另一半是想把王蘭香嚇跑,並沒想過真能為這事起訴王蘭香。這麼點小事,警察就問她要不要 press 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