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明卿呆滯地重複著他的話:“血肉……”“對啊,如果只是為了看邏輯嚴密的骨架,讀者們只要看大綱就好了咯?但他們不看這個,當然不看。他們看小說,是在跟文中的人物一起歷險。他們跟著文中的角色們經歷悲歡離合,高潮低谷,跟他們一起大哭,一起大笑……這才是一本書最吸引人的地方。你能理解麼?一本書的血肉恰恰不是關於邏輯的,而是關於最不邏輯的東西——人的感情。那是你讓讀者產生共鳴的地方。”任明卿思考了一下,掏出了小本子嘩嘩嘩地開始記錄。“所以你的大綱現在已經夠用了。你知道發生了哪些大事記,在這些大事記發生後,人物經歷了哪些轉變。這就好比你已經知道人物註定會從a到b,但是具體怎麼走,你可以留待寫作的時候去思考。那個時候你和人物是同步的,你不是高高在上的作者,在紙面外安排著他的命運,你進入角色本身,去經歷那個情境。你一定不會像此時此刻那麼平靜,你會跟著他們大喜大悲。你甚至不用去思考怎麼寫,因為你如果真的愛他們,瞭解他們,你自然而然就會知道他們到底怎麼從a走到b,因為他們是活生生的。你不用花費腦細胞去設計他們的行為舉止,他們自己就會拽著你走完整個旅程。好的作品都是這麼誕生的,它們自然而然流露在作者的筆端。”“我不確定……”任明卿消化了半天,緩慢而低落地說,“他們不是我的人物,我也許對他們瞭解有偏差……”“看著我。”莊墨命令道。任明卿不明所以,怯生生地望著莊墨的眼睛。“你是我見過最好的作者。”莊墨堅定地說,每一個字都沉緩有力,“你的每一個故事都能打動我。”任明卿有一瞬間的慌張,在他還沒來得及掩飾這種慌張之前,他的大眼睛裡就蓄滿了淚水,垂下眼睛無聲地哭了起來。“好啦……”莊墨把紙巾盒遞給了他。他知道任明卿可能並不是技術上或者能力上的問題,而是心理上過不去自己這一關。他很不自信,不知道自己究竟能不能寫好,出於這種忐忑不安,特別著急想把這個故事理順。但他其實已經比99的作者都要更棒了,他自己並不知道。這個可憐的小傢伙從來沒有把自己的作品拿出來給人看過,因此沒有受過他人的誇讚與肯定。人是透過與其他人的比照來確立自己的地位的,但是他始終是一個人在摸索,為此受盡了折磨。莊墨能理解他為什麼哭泣。寫作是一件投入浩大的工程,他為此嘔心瀝血,夜以繼日,一無所獲。此時此刻,他在為他過往付出的所有努力感到委屈。他在黑夜裡走了這麼久,終於碰到了這茫茫宇宙中的 報君黃金臺上意第二天一早,田恬就跑到莊墨下榻的酒店裡,要踹他的門。然而他剛走出電梯,迎面就撞到了個人。那人揹著一個大書包、懷裡揣著一大桶紙卷,弱不禁風地被他撞倒在地,田恬毛手毛腳地將他扶了起來,又去追那個鋪了滿地的紙卷。然後他就發現上頭寫滿了浩蕩紀的相關情節點。田恬登時面目猙獰地轉頭看向那個人:好啊原來是你!洗灰!結果這一瞧,倒叫他發現了端倪:洗灰怎麼看起來那麼眼熟?任明卿想不明白為什麼這位小哥突然一瞬不瞬地盯著自己。出於某種做賊心虛的心理,他下意識地覺得這跟他昨天晚上借住在莊先生的房間裡有一定的關聯,一下子就臉紅了。他眼觀鼻、鼻觀心地收拾起了地上的紙卷,慌張地道了歉,一瘸一拐地衝進了電梯。田恬這才徹底將他和記憶中的人對上了號:我靠!那個小瘸子!洗灰就是莊墨在魅力四射包養的小瘸子!田恬簡直要尖叫出聲了:他看到了什麼?!本來他是打算來酒店跟莊墨討論一下昨天晚上他“捉姦”的事,這下真的變成了捉姦!!!小瘸子為什麼現在才匆匆忙忙走啊,說明他昨天整晚都呆在這裡啊!!!田恬熊熊燃燒的憤怒被後來居上的八卦欲所取代,三步並作兩步地敲響了莊墨的房門。莊墨半天之後才開了門,看也沒看他一眼,繫著浴袍走回了臥室:“怎麼這麼早就起了?早飯吃了麼?”嗓音帶著晨起後特有的沙啞。“啊哈!你在跟誰說話!”田恬竄到他面前,朝他做了個鬼臉,如願以償地欣賞到了莊墨活見鬼的表情。莊墨愣了一下,然後就睡眼惺忪地在房間裡走來走去地找任明卿。“你在找誰?!”田恬跟在他身邊故作神秘道,“是不是在找你的男朋友?”莊墨:“……”“我不會看不起你的啦!”田恬一錘他的肩膀,“不過你也太不夠意思了,怎麼不早說!你要早跟我說洗灰大大就是你的小男朋友,我也不至於那麼生氣了!你知不知道你突然把他丟給我,我有多麻煩!我為了他卡大綱的事,熬了一夜把《浩蕩紀》看完了,昨天晚上還在辦公室裡加班呢!誰知道你們倆他媽的揹著我吃香的、喝辣的!你要早跟我說你們倆是這個關係,我才懶得管他呢!”說到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