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幾十年前的事兒了。”程恪說。“反正就是真死了,也沒人知道,大晚上的,”陳慶說,“那時又沒監控,那會兒街上打死了人也就那樣,好幾起死了人的案子現在都沒破呢。”這個程恪倒是知道,而且其中一起還是個滅門慘案,老媽每次提起來都會阿彌陀佛。“那是江予奪把你撈起來的?”程恪問。“嗯,”陳慶點頭,“那會兒剛入秋,還不是特別冷,他就睡橋邊,看見了。”程恪沒說話,剛入秋的晚上,不是特別冷也挺冷的了,一個十歲的小孩兒,睡在橋邊。“我那時就特別佩服他兩點,”陳慶豎起兩根手指,“一是鎮定,那幫人把老子沉塘以後還在邊兒上看我冒泡呢,換個人肯定又喊又叫要不就是跑了,他是從岸邊悄悄下水潛過去的,愣是沒讓人發現。”程恪看著他點了點頭。“二,”陳慶晃了晃兩根手指,夾起一塊排骨放到嘴裡,“他真他媽能憋氣啊!我操,這輩子我見過的最能憋的就是他了。”“那你不也挺能憋的嗎?”程恪說。“不,他在水底下把石頭給解開了,然後把我頂到水面上,”陳慶說,“我能喘氣兒,在水面上能撲騰,他一直在下頭,跟他媽放風箏一樣把我往下游扯了能有幾百米才上的岸。”“一般溺水的人容易亂抓,這樣他也安全一些,”程恪說,只是一想到那時的江予奪只有十歲,就覺得有些不可思議,“而且這樣他也不會被岸上的人發現吧?”“你說對了,”陳慶指了指他,“聰明,難怪三哥喜歡你,他那時就特別小心了,怕有人發現他。”程恪輕輕嘆了口氣。“我從那次起,就認定這個老大了,”陳慶說,“三哥是我見過的最有範兒的老大。”“為什麼叫他三哥?”程恪問。“他姓江嘛,三工江,懂吧,跟二馬馮一樣,”陳慶說,“我就叫他三哥了,街面兒上混,總得有個名號。”程恪笑了笑。陳慶酒量一般,喝了點兒紅酒也能興奮起來,說了不少江予奪小時候的事兒,他怎麼跟人鬥狠,怎麼去了盧茜那兒幹活,怎麼幫了一個又一個小兄弟。但不得不說,陳慶並不是個完整的傻子,他嘴很嚴,哪怕是在說興奮了的狀態下,江予奪遇到他之前的那些事,他依然是一個字兒都沒有提。“那時這片兒挺亂的,打架的,收保護費的,”陳慶嘖嘖著,“群魔亂舞,百家爭鳴,朝花夕拾……三哥也沒說自己是老大,但就是誰也不敢惹他,論單挑,沒有人是他對手。”“嗯。”程恪點點頭,能聽得出來陳慶對江予奪是五體投地。“那時還有個說法,傳得還挺神,”陳慶笑得嘎嘎的,“他們說,老三沒有痛覺神經,不怕疼。”“真的嗎?”程恪問。“屁呢,不過他很能忍疼是真的,非常能忍。”陳慶說。也許不僅僅是能忍,有時候疼痛是會被忽略的。一桌菜基本都被陳慶吃了,程恪看著把最後一口菜湯都喝光的陳慶,有些想不通他是怎麼能保持劈柴一般的身段的。“行了,我今天也說了不少了,”陳慶抹抹嘴,“三哥說了,這陣兒你有什麼事兒就找我,他估計不好意思見你,畢竟弄傷你了。”“沒事兒。”程恪說。“我走了,”陳慶拿出手機,“加個好友,我把地址發給你,你明天把車幫我開過去吧,九點之前啊,晚了我會被領班罵成渣子。”“嗯。”程恪拿起手機,跟陳慶加了好友,看了看陳慶發過來的地址,“汽車美容店啊?我說你怎麼成天換著車開呢。”陳慶笑了起來:“你要想開個什麼車過癮就跟我說,我跟客戶都熟,借用個一天兩天都沒問題的。”“我沒有開車的癮。”程恪笑笑。“我走了,”陳慶起身穿上外套往門口走,“有句話我還得說一下。”“嗯。”程恪應著。“三哥不是神經病,”陳慶說,“他要真是神經病,這片兒的人還能這麼怕他麼?”“嗯。”程恪點了點頭。“好好休息,”陳慶開啟門,又指了指眼角,“那個傷你注意著點兒,如果有什麼不對的你跟我說,我媽在醫院有熟人,帶你去看看。”“好的。”程恪說。陳慶走的時候依舊是一甩門,震得窗戶都跟著響。程恪嘆了口氣,站在桌子旁邊,愣了一會兒之後拿了個最大號的垃圾袋,把餐盒什麼的都掃了進去,然後有些後悔,要沒用盤子把菜再裝出來,這會兒就算收拾完了。瞎講究什麼呢,還得洗碗。他慢吞吞地把盤子收拾到廚房水池裡,看來應該買個洗碗機了。但就算要買個洗碗機,也不能馬上解決眼前這幾個盤子。程恪從早上起就提不起什麼勁,這會兒聽著陳慶沒什麼重點地說了一晚上江予奪,只覺得更亂更沒頭緒更提不起勁了。他看了一會兒,把盤子扔進了垃圾袋裡。行了,收拾完了。反正盤子還有多的,而且平時也就吃個泡麵,根本用不上。程恪洗了個澡,肩膀上已經結痂的傷口被水一衝,又有些刺痛,他往上面隨便噴了點兒酒精,回到客廳沙發上坐下。漫漫長夜,如何打發。他拿起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