橄欖吞進去了,“唔——”
宋風時捂住喉嚨,臉色發白。
“啊。他嗆到了!”酒保大叫,“救命啊!”
金蘭殊立即衝上前,從背後用力箍住宋風時的腹部,狠狠一頂,一個利落的海姆裡克腹部衝擊法——宋風時白眼一翻,終於將噎在呼吸道的橄欖給吐了出來。
——這就是他們第一次用力擁抱。
真是令人窒息的浪漫邂逅啊。
原本,雲泥之別的昔日同學相見,應該是有些尷尬和疏離的。
可卻因為被噎住了這個鬧劇,將尷尬提升到了極致,反而就“否極泰來”,彼此都不尷尬了,索性相視大笑起來。
他倆笑了一陣子,便相攜在卡座坐下。
“你是怎麼回事啊?”金蘭殊說,“這都能噎著。”
宋風時拿出應對客人那套,笑道:“是我福薄,消受不了金總的賜酒啊!”
金蘭殊擺擺手,說:“別喊我‘金總’。”
宋風時正想說金蘭殊真是“平易近人”,金蘭殊又道:“好土。”
宋風時便想敲自己腦袋,說自己傻,金蘭殊怎麼可能“平易近人”?
以前還是個落魄學生的時候就脾氣難頂,現在當了總,肯定要拽上天了。
金蘭殊與宋風時說起話來。金蘭殊又叫來了酒保,吩咐道:“再來一杯吧,這次什麼都別放了。小宋消受不得。”
宋風時捂著鼻子,不好意思地笑笑。
酒保也跟著笑笑。
金蘭殊和宋風時便聊了起來。
酒吧的燈光曖昧又柔和,讓金蘭殊如《美女與野獸》中蒙在玻璃罩裡的豔麗玫瑰,有種夢幻的美麗。尤其是宋風時多喝了幾杯的時候,更是看他自帶濾鏡,只覺如同神仙下凡。金蘭殊無論說些什麼,都讓宋風時如聆梵音,更好像被薰風吹過,暖暖又綿綿的。
他不覺多喝許多。
他向來是酒裡不佳的,喝著喝著,也不是酒醉了人,還是人醉了人,他便酩酊無所知了。
酩酊無所知了。
酩酊。
無所知了。
真的一無所知了。
他的眼前是黑色的,記憶也是如此。
當他再次睜開眼睛時,看到的卻是白色的。
白色的天花板。
“唔?”宋風時有些頭痛,揉了揉額角,“怎麼了?”
昨晚——昨晚喝酒——遇見了金蘭殊?
想到金蘭殊,宋風時立即清醒不少,睜大了眼睛,看著身邊的陳設,便發現自己應該是睡在酒店了。
他轉過臉,心就提到了嗓子眼了——眼前是黑烏烏的——金蘭殊的後腦勺。
金蘭殊裹在了被子裡,露出了半截結實的肩膀,底下也露出了兩條健壯的大長腿。
“唔?”宋風時驚愕,“他為什麼裸睡?”
宋風時低頭看看自己,更是非常震驚:“怎麼我也在裸睡?”
這不對!
這不對啊!
宋風時掀了掀被子,發現自己未著寸縷——啊,傷風敗俗!
我幹了什麼傷風敗俗的事情!
驚愕褪去後,宋風時心中又湧起隱秘的竊喜——我對蘭殊幹了什麼傷風敗俗的事?
該不會是我幹了他吧?
宋風時坐了起來,卻發現腰肢痠軟、雙腿之間有可疑的痕跡——不對啊?
難道——
宋風時目瞪口呆——是我被幹了什麼傷風敗俗的事?
宋風時不記得任何“傷風敗俗”的細節,更過分的是,他也不太記得自己是怎麼逃離那個酒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