侈品的彩妝門店在做買贈,你應該也有買化妝品的需求吧?索性去買一套,價格夠了會贈了一條他們品牌的絲巾。”
宋媚釵聞言極為驚喜,將錢包買了,又去買了一套大牌化妝品,額外獲得一條奢侈品牌的絲巾。
宋媚釵太高興了,如獲至寶地抱著手袋,笑道:“這真是很好的一天啊!謝謝大風哥啊!”
宋風時也微笑點頭,說:“你也不用高興成這樣吧?”
“怎麼不高興?”宋媚釵語氣中充滿雀躍的情緒,“這可是我的第一件奢侈品呢!就跟初戀的地位差不多了!”
“噗……”宋風時笑了,“那麼誇張嗎?”
宋媚釵忽然問道:“大風哥擁有的第一件奢侈品是什麼呀?”
“啊……?”
宋風時下意識的答案居然是:金蘭殊。
但這樣也不對,他也不曾“擁有”金蘭殊啊。
晚間的時候,宋風時在家裡翻出了那條不捨得戴的水綠色絲巾,系在了脖子上,去和金蘭殊吃飯。
金蘭殊看著那條絲巾,頗感歉意地說:“這可真對不住。”
“嗯?”宋風時一怔。
“你配這個色不行,看起來好糟。”金蘭殊搖搖頭,“我還以為這個顏色配你膚色呢……不過嘛,也可能是你現在年紀上去了,不比二十出頭的時候。”
宋風時當時真的想立即解開絲巾然後勒死金蘭殊。
因為宋風時看起來似乎在生氣,金蘭殊便放軟了聲調,說:“那我們飯後去買條新的吧。”
“不用了。”宋風時硬梆梆地拒絕,將絲巾扯了下來塞進包裡,“我根本不喜歡戴絲巾!平常也不戴的。只是今天忽然興起而已。”
“哦。”金蘭殊又問,“那你平常脖子上都戴什麼?”
“我一般脖子上都戴個腦袋。”宋風時冷哼,“我建議您也戴一個。”
金蘭殊也沒被宋風時說話冒犯了,只是笑著。
其實,金蘭殊也觀察到宋風時平常不愛戴什麼飾品。而宋風時花錢的時候不多,金蘭殊也難以揣摩宋風時的喜好,想要投其所好也沒有頭緒。
因此,金蘭殊判斷,宋風時和自己一樣,都是物慾比較低的那類人。對事業的目標比較明確。
另外,從宋風時平時的身體反應來看,宋風時一定很滿意金蘭殊的身體。
金蘭殊點頭,既然宋風時什麼都不喜歡就喜歡我的身體,那麼,我就要更加努力發光發熱呢!
飯後散步回酒店,金蘭殊就拉著宋風時又幹了起來。
宋風時只道:“這個臭渣男,每次就知道吃,吃完就幹,幹完就睡!什麼玩意兒!”
帶著一股怨氣,宋風時提褲子就要走。
金蘭殊心想:他每次吃飽幹完就跑,謝謝也不說一句,真沒禮貌。
“你別走了。”金蘭殊說,“那麼晚了。”
“我不走,在這兒過夜?”宋風時搖頭,“早上上班的時候被嘉虞碰見了怎麼辦?”
金蘭殊氣笑了:“你老想著他做什麼?就算真被他見著了,也沒什麼的。我又不怕。”
“你當然不怕,你大總裁有什麼怕的?”宋風時搖頭,“我這個小職員,背脊不被戳死呀?”
金蘭殊覺得不怕,正大光明。但他見宋風時有很大的顧慮,金蘭殊就也不挽留了。
見金蘭殊果然不留他過夜了,宋風時心裡又生氣:還真的不留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