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排轟炸順序的時候有所變化。比如,在奪取制海權的行動中,首先要確保摧毀的就是敵人的艦隊。在奪取制空權地戰鬥中,首先要摧毀的就是敵人的機場。而在登陸類作戰行動中,除了敵人的艦隊,機場之外。敵人設在海灘上的防禦陣地中的炮位,永固火力點,前線指揮中心,前線兵站,物資集結地等等都屬於一類轟炸目標。
在談仁皓拿到的這份清單中,目標被分成了兩大類,一是登陸場附近的目標。二是布里斯班港附近的目標,當時,顏國忠將登陸場選擇在在了悉尼北面,距離塔裡鎮大概20到50公里地這段海灘上。這是附近最適合登陸的地點之一,而且里布里斯班大概有500公里。陸上交通線地最短里程為700公里左右,距離悉尼大概有220公里,陸上交通線的最短里程大概有300公里。這裡屬於布里斯班防禦圈與悉尼防禦圈的中部,兩個方向上的美軍多難以迅速趕過來。更重要的是,塔裡從布里斯班到悉尼地鐵路交通線上的一個樞紐站,而且還有兩條公路連線著悉尼,是附近最重要的交通樞紐。只要奪取了塔裡,地面部隊就可以沿著陸上交通線迅速線悉尼推進,並且不需要擔心在登陸的前幾十個小時遭到美軍的猛烈反擊。
為了確保登陸作戰順利進行,僅僅在登陸場附近需要被確保摧毀的美軍目標就有1200個以上,如果一個目標平均需要三架次的轟炸機。而且至少得確保摧毀八成目標的話,那麼在兩天地時間內。準確地說,是在兩個白天,24個小時的時間內,第一特混艦隊與第二特混艦隊就得出動近3000架次的轟炸機,再留下兩成的餘量,那麼,就得準備在24小時之內出動至少3500架次。而第一特混艦隊與第二特混艦隊在扣掉必要的偵察機,艦隊防空戰鬥機的話,最多隻能各派出300架轟炸機執行任務,也就是說,平均每架轟炸機需要出動六個架次,也就是4個小時飛一次,一個白天出動三架次。如果再把作戰中出現的損失算進去的話,那麼就至少得準備讓兩成以上的轟炸機做好在12小時內飛行四個架次地準備工作!
將這點算進去的話,那麼兩支艦隊都得發揮出最強大的打擊能力才能夠完成這一任務,其航空部隊必須以最高的作戰效率行動,這不僅是在考驗艦隊指揮官,飛行員,以及航空勤務人員的能力,更是在考驗艦隊的綜合能力。在當時的情況下,恐怕也只有談仁皓與郝東覺敢挑這一重任了,這也是為什麼談仁皓不讓第五特混艦隊過來的原因,以第五特混艦隊現在的官兵素質,根本就無法頂替第二特混艦隊,更不可能頂替第一特混艦隊。
細節上的轟炸安排是由鄭冠華去負責的,談仁皓需要做的,只是明確第一特混艦隊到底有多強大的打擊能力,能夠承擔多少任務。他還有另外一個工作,就是怎麼與第二特混艦隊配合。要想將兩支特混艦隊的航空打擊能力發揮到極限,那麼就得非常合理,有效的分配任務,而不能出現重複轟炸同一個目標的現象。這也算是對談仁皓的一次重大考驗吧,同時也是對後方負責安排各艦隊作戰任務的雷少卿的一次重大考驗。
十七日上午,雷少卿就把各艦隊的具體任務清單發了過來。而雷少卿的安排很簡單,第一特混艦隊與第二特混艦隊將分開行動,而不集中到一起,另外,部分近海類目標被分配給了第三特混艦隊,特別是美軍的海岸防禦陣地上的堅固類點目標的打擊任務都分配給了第三特混艦隊,這也適當的減輕了第一特混艦隊與第二特混艦隊的壓力。雷少卿沒有安排艦隊地具體行動,這不屬於他的職權範圍。他只需要把目標清單交給艦隊司令官,然後由艦隊司令官自行決定該怎麼行動。才能夠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作戰任務。
在雷少卿的安排中,第一特混艦隊主要負責對付縱深類目標,即位於美軍防線後方50公里到250公里範圍之內的目標。第二特混艦隊則負責對付淺縱深與前沿目標,即海岸線後方50公里範圍內的美軍目標。雷少卿的這一安排也正是考慮到了第一特混艦隊與第二特混艦隊的實際情況後做出的。說直接點,就是第一特混艦隊有一支單獨地炮擊編隊,而第二特混艦隊沒有。因此,第一特混艦隊可以靠前部署。第二特混艦隊則留在外海,不需要離海岸太近。
這就讓談仁皓多了一個麻煩,那就是,第一特混艦隊距離海岸線最多隻能有200海里,這樣,艦載轟炸機才能夠對付距離海岸線250公里處的目標。這樣一來,第一特混艦隊就將徹底暴露在美軍岸基轟炸機的打擊範圍之內,因此,第一特混艦隊在考慮轟炸敵人的時候。也得考慮自身的安全問題。那麼,原本很多可以用來執行轟炸任務的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