υ家話氳氖星�婊�恕I杓頻睪湔ㄊ奔涫竊諳攣紓�庋�橢遼僖�才�18箇中隊,超過600架的護航戰鬥機。當時第二特混艦隊可以提供9箇中隊的護航戰鬥機,加上第1支援艦隊裡的15艘護航航母上攜帶的10箇中隊的戰鬥機,如果不考慮艦隊本身的防空問題的話,足以滿足需求了。
在得到了郝東覺的肯定答覆。艦隊可以為轟炸機群提供至少15個護航戰鬥機中隊之後,羅雲衝最終確定了轟炸方案。出動1800架轟炸機,編成15個小編隊。這樣,每個編隊至少可以得到一箇中隊地護航戰鬥機的掩護。當然,要組織15個編隊同時進行轟炸,這仍然是一項極為棘手的事情,可當時羅雲衝找到了一個巧妙的解決辦法。
第二特混艦隊擁有的不僅僅是護航戰鬥機,每艘航母上還有12架偵察機呢。而這些偵察機都已經在實戰中證明了其效能是足夠可靠的,而且具備引導轟炸機對付打擊敵艦隊的能力。那麼,能不能由偵察機引導重型轟炸機打擊敵人的地面目標呢?羅雲衝提出了這個想法後,就直接詢問了郝東覺。
當時,郝東覺也沒有多大的把握,畢竟戰略轟炸機部隊屬於陸軍編制,而艦載偵察機屬於海軍編制。陸海兩軍用的通訊頻道,通訊密碼都是不一樣的,而且之前還從來沒有用過艦載偵察機引導重型轟炸機作戰的戰例呢。不過,在經過了一番理論研究後,郝東覺也認為這個辦法可行,而且這是擴大艦載航空兵任務範圍,提高艦隊利用率,證明艦隊的位的一種有效手段。
在羅雲衝策劃轟炸行動的時候,當時還在百慕大群島附近活動的第二特混艦隊就與戰略轟炸機部隊進行了幾次協同訓練,主要的訓練科目就是艦載偵察機與轟炸機的通訊聯絡,以及引導轟炸機進入目標上空的能力。當時訓練的物件就是百慕大島,轟炸機在距離百慕大島大概300海里處與偵察機通訊聯絡,然後由偵察機提供航線資料,並且由偵察機在前面領飛,在到達了目標上空後,偵察機再發出轟炸訊號,隨即脫離編隊,由轟炸機單獨轟炸。
經過了反覆數次訓練與演習後。最終確定了這種辦法的有效性,而當時遇到的主要問題仍然是通訊困難,這個問題很快就由工程師解決了。“偵察鷹”上沒有足夠的空間再安裝第三部電臺,而且戰術飛機上使用的電臺對體積與重量的要求很高,因此工程師就在“鵬”式轟炸機上安裝了一部專門用來與偵察機通訊地電臺,並且留出了二十多個通訊頻道。這樣,就可以保證每個機群都有一個單獨的通訊頻道與引導偵察機聯絡,而各機群之間不存在著通訊干擾的問題。
因為當時沒有足夠的備用電臺,只能對每個機群裡的三架轟炸機進行改裝。而這三架轟炸機就是領隊長機。按照以往的實戰來看,在轟炸機群進入目標上空之前,同時損失三架領隊長機的可能性為零,因此只要保證有一架領隊長機能夠與偵察機聯絡上,就能保證機群準確的到達目標上空。
這是當時的最後一個問題,而且正是在這些問題解決之後,在隨後的所有轟炸行動中,艦載偵察機都扮演著同樣的作用。而且隨著越來越多的艦載偵察機參加轟炸行動,以及由艦載戰鬥機擔負護航工作,後來還演變出了更多的戰術。比如由艦載偵察機引導艦載戰鬥機攔截美軍的防空戰鬥機。最重大的一次戰術變革也是在後來的轟炸行動中誕生的。那就是由艦載偵察機與艦載戰鬥轟炸機組成防空壓制部隊,採取主動進攻的方式來為轟炸機群護航,而這將是航空戰術地一次飛躍性發展。當然。這些都是後話了。
二月十五日上午八點,轟炸機群陸續起飛。這次,轟炸機群要首先飛行大概3200公里,才能夠到達目標上空,返航的時候,飛行距離甚至會達到3500公里。“鵬”式轟炸機在滿載情況下的巡航速度是每小時480公里,而在投掉炸彈之後的巡航速度是每小時530公里。算上投彈所需要的時間,整個轟炸行動將持續至少13個小時,也就是說,在八點起飛的轟炸機。要在夜間九點才能夠返回機場!
長時間的飛行對飛行員的體力是一次嚴峻的考驗,別說駕駛飛機,就連汽車司機在連續駕駛6個小時之後都極容易疲勞。而在此之前,轟炸機的飛行時間一般都控制在10個小時之內,而且還必須得由兩名飛行員輪換駕駛。之前就有人提出應該安排一名額外的飛行員,三人輪換駕駛,甚至在飛機上設定一張床鋪,讓飛行員在飛行途中可以睡上幾個小時。可是這個提議沒有得到採納,一是沒有足夠的飛行員。二是改裝上千架飛機的工作量太大。
轟炸機群在出發後,將首先向東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