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到30節,而且大西洋艦隊繼續保持這個速度,那麼在天亮前大概4個小時,雙方就將遭遇,決定勝負的不再是航母上的轟炸機,而是護航巡洋艦上的重炮。因為大西洋艦隊的第21特混艦隊已經被殲滅,其主力護航戰艦也是重巡洋艦,雙方巡洋艦的炮戰能力旗鼓相當,航母也都幫不上什麼忙,而第三艦隊有三支特混艦隊,大西洋艦隊只有兩支特混艦隊,雙方特混艦隊護航戰艦的數量旗鼓相當,也就是說,第三艦隊在炮戰方面佔有優勢,真打起來,應該能夠佔到便宜。可問題是,大西洋艦隊如果已經發現自己暴露了行蹤,就必然減速,甚至是轉向拉開距離,那麼雙方就不可能在夜間遭遇了。
另外一個選擇就是保持現在的距離。然後在天亮前派出轟炸機,使轟炸機群在天亮的時候到達敵艦隊還是空,用轟炸機解決掉大西洋艦隊。從航空作戰能力上來看,第三艦隊仍然佔有決定性的優勢,而且已經掌握了大西洋艦隊的行蹤,可以讓轟炸機在第一時間內到達。相反,到現在大西洋艦隊也沒有出現轉向的跡象,就證明大西洋艦隊還不知道自己已經被發現了。而美軍沒有夜間偵察機。因此就不大可能在夜間發現逼近的第三艦隊,只能在天亮前派出偵察機,而等到美軍的偵察機找到了第三艦隊的時候,第三艦隊的轟炸機群已經到達美艦隊上空了。
考慮到這裡,郝東覺做出了決定。“安排其他的偵察機準備起飛,連續不斷的監視美艦隊的行蹤,儘量摸清楚美艦隊的規模。另外,下達戰鬥動員命令,轟炸機群做好在五點前起飛的準備工作,讓飛行員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