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在23年初,新轟炸機的研製啟動了。這次,帝國海軍沒有公開招標,而是直接讓沈飛與哈飛分別負責研製轟炸機的發動機與機體,最後兩家飛機廠一起進行試飛與生產工作。在沒有足夠的經費的情況下,兩架飛機廠的研製進度並不快。當聶人鳳拿到了申請得來的大筆軍費之後,第一個想到的就是向兩家飛機廠提供研製經費。加快新型轟炸機的研製工作,爭取在23年底讓新轟炸機飛起來,最遲也要在24年裝備部隊(這個計劃很不現實,因為當時所有人都沒有考慮到製造這種世界上最龐大的轟炸機所需要面對多少困難)。
到六月底,哈飛首先拿出了三種設計方案(實際上是三個設計小組的方案,這是飛機廠內部競爭的結果)。其中一種方案採用六臺“狼鳩”所使用的發動機,幾乎就是將“狼鳩”等比例放大,然後再多裝兩臺發動機的改進型號。另外一種採用了四臺還沒有研製成功的大功率發動機。採用了大量新技術,幾乎是全新的設計。第三種方案則十分超前,採用飛翼佈局,使用六臺發動機作為動力,其設計指標甚至可以橫越太平洋,對美國本土進行轟炸!結果,海軍技術辦公室選擇了第二套方案,第一套太保守,第三套太超前,只有第二套方案才能在有效的控制住技術風險的情況下。讓新的轟炸機儘快的飛起來。
兩家飛機廠迅速的集中了所有的研究人員,開始進行總體設計。海軍裝備技術辦公室提出的要求是在年底前拿出第一架樣機,不過這個計劃並不現實。一種全新的,而且有太多技術創新(比如全封閉是氣密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