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陳瑀的揚州刺史地位和權力,還公開表示臣服於他,心甘情願受其轄制,以後每年要上交壽春州府三萬斛谷粟,一千頭牛羊,三千匹布匹。並要求揚州其他郡縣效仿丹陽,效仿他曹智的同時。向全揚州表示與陳瑀守望相助,不但不會相互不侵犯,並且還要一方有難八方支援。也將就是說目標一致對外,不能相互對打。
陳瑀當然不會天真到認為曹智簽了這份東西真會全部履行,所以他才會在最後加上一個三年的限期。並且打算只要曹智肯簽下這份聯合宣告,就向長安上報,向全揚州其他各四郡分別公示。這也是為了曹智顧及名聲,在短時期內安分守己,不敢逾越這份聯合宣告所規定的條款。
古人其實要比現代人注重信用的多,特別是有一定身份的人,失信在古人眼裡是非常可恥的一件事。
第四百一十五章 不當走狗
陳瑀也認為只要三年,三年內以壽春的富饒,他一定能把他的勢力經營的兵強馬壯,到時就算曹智想翻臉,他也已有一拼的實力。再說曹智和曹操兩兄弟過不過的了袁術這一關還說不定,袁術的實力陳瑀是清楚的,而曹家兄弟只是豪強新貴,無論從根基上來說,還是真正的實力對比,曹家兄弟都不太可能是袁術的對手。
無論是袁術和曹家兄弟兩敗俱傷,還是袁術滅殺曹家兄弟。這都不可能是會在短期內實現的,並且都可以為陳瑀所利用,而且這也就給了陳瑀一段很好的發展空間。夾縫中求生存,求發展,這個道理陳瑀年輕時就明白,現在也終於有機會實現了。
陳瑀也不想一輩子替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