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
那麼,神話的文學意義又表現在什麼地方呢?
其一,神話的思維,充滿了幻覺的作用,是人類理性邏輯尚未發展成熟時期的思維方式。它本身雖然不是自覺地運用幻想,卻仍然同文學的形象思維有共通之處,表現了人類不自覺的藝術創造力。所以,有的研究者把神話思維稱為“詩性思維”。
其二,當人類文明發展到一定階段,神話會或多或少脫離原始狀態,特別是擺脫它解釋宇宙、自然的職能,而越來越多地反映人類社會中的生活情感、矛盾衝突,成為真正的“神話文學”。像古希臘的荷馬史詩和不少悲劇都是這樣的作品。神話文學的顯著特點,是“神”具有豐富的人性。
其三,神話故事、神話材料,常常被後代文學家所利用,創作出新的、具有特異色澤的作品。
神話本來也是口頭流傳的東西,經過記錄、整理,因不同需要而加以改造,會發生多種多樣的變化。現存的中國古代神話,主要儲存在《山海經》、《淮南子》、《楚辭》、《莊子》等幾部不同型別的著作中,其中《山海經》成書於戰國時代,是巫教中的地理書,但其“地理”知識,有許多是出於傳聞和虛想。《淮南子》是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