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四點證明:在漢代,以辭賦的創作為中心,文學的價值確實開始受到重視。但同時也需要指出:這種重視的程度依然是有限的,並且是受到其他價值觀的束縛的。至少在理論上,文學還沒有被承認具有完全獨立和高尚的價值。
漢代文學的主流是辭賦。漢代人對辭賦的價值發生許多爭論。我們看到:持對立意見的雙方,都是從儒學的觀念出發,肯定或否定辭賦具有政治與道德上的實用價值,而不是它本身所具有的審美價值。司馬遷在《史記·司馬相如列傳》中說:“相如雖多虛辭濫說,然其要歸,引之節儉,此與《詩》之風諫何異?”這裡司馬遷肯定司馬相如的賦,是認為它能“引之節儉”,而把華麗鋪陳的部分貶為“虛辭濫說”。漢宣帝也說:“‘不有博奕者乎?為之猶賢乎已。’辭賦大者與古詩同義,小者辯麗可喜,闢如女工有綺穀,音樂有鄭衛,今世俗猶者以此虞說(娛悅)耳目,辭賦比之尚有仁義風諭、鳥獸草木多聞之觀,賢於倡優博奕遠矣!”(《漢書·王褒傳》)
漢宣帝較司馬遷更通達些,他把辭賦的“辯麗可喜”也肯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