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討伐物件——火蜥蜴!(1 / 2)

陸遠瞪大眼睛,愣了半晌,終於明白為何自己打死“煉獄魔蛛”後,開拓者之眼會聲稱這是“暴殄天物”的行為。

因為那蜘蛛還沒培育出超凡火種,就被自己活活打死了!

“如果上天再給我一次機會……”

“我……我還是得打死它啊!”

陸遠仰天長嘯,整個人抖動地像篩糠一樣。

他深深感嘆著命運的無常……他甚至想起了高中時期,曾經暗戀的一個姑娘,因為缺乏勇氣,沒有發起追求。

到最後大學畢業,偶然間的聯絡,姑娘才說道:“其實…其實那時候我也喜歡你。”

錯過了就錯過了。

當然,以上純屬陸遠的幻想——暗戀的姑娘是有的,偶然的聯絡根本不存在,“我也喜歡你”更是精神病人自己妄想出來的。

獨自一人生活在這個鬼地方,幻想一下,彌補人生遺憾又不犯法!

不過,看了論文的後半段,他又重新看到了踏上超凡之路的真正希望。

因為論文寫了,只要狩獵一個擁有“超凡火種”能力的怪物,藉助其火種,就能重新點亮自己的超凡之路!

他不是沒有希望!

“大BOSS食人花,肯定不能挑選,那玩意太強,藤蔓延伸好幾公里,還沒靠近我就被拽過去了,一點辦法都沒有。”

只能從幾個小BOSS當中挑選一個。

陸遠拿出一份手繪的簡易地圖,上面繪畫了這段時間偵查到的地形。

“那麼,最容易殺死的超凡生物是哪個呢……”

“哪一個怪物,最可能擁有超凡火種?”

經過再三的思考,陸遠將目光集中在了“火蜥蜴”上面!

一頭火紅色的,類似於蜥蜴的四腳怪物。

身高約莫3米,體長8米,十幾噸重量,長相極其魁梧。

偵查的數值全都是“???”

選擇火蜥蜴的第一原因,這怪物是獨居的,獨自生活在一個乾燥的峽谷中。

其他的超凡生物大都群居,手下有一大票小弟。

閻王易見,小鬼難纏。

陸遠實在招惹不起大批次的野怪。

而獨居的生物,對付起來會更加容易一些。

第二,峽谷中的環境相對複雜,怪石嶙峋,就算打不過,也方便逃跑。

那峽谷距離他當前的位置最近,交通也稍微方便一些。

第三,這傢伙會噴火!

既然會噴火,擁有“超凡火種”的機率是不是更高一些?

陸遠想到這裡,不由得振作起了精神,用力地拍了拍桌子:“那麼就決定是你了!火蜥蜴討伐計劃,從今日起,正式開始!”

“嗷嗚!!!”幾匹狼在他身邊,不知道主人為何亢奮,但它們齊齊咆哮,像極了吹噓遛馬的狗腿子。

……

……

陸遠很想快點狩獵“火蜥蜴”,好讓自己踏上超凡之路。

可是,以凡人之軀,對抗一個超凡怪物,難度實在不小。

他只有一個人,哪怕腳底下有一個文明遺蹟,可是他根本撿不到槍支彈藥等熱武器。

就算能撿到坦克大炮,這麼多年過去,也早就不能用了。

生命只有一次,必須要做好充足的準備。

思來想去,最好的方法,自然是挖掘一個陷阱了。

這個陷阱至少能塞得下一頭大象,深度至少得有3-4米。

光是這個土坑的工程量便不小。

還得在陷阱的底部佈置長矛,網兜等雜七雜八的東西。

這些東西倒是能夠在城市廢墟中尋找到,但想要將鋼筋磨尖了,還是要花不少功夫的。

甚至,一個陷阱依然不保險,對手可是正兒八經的超凡生命。

於是他又取出了自己珍藏已久的“蜘蛛毒腺”。

這可是“高等遺蹟守衛者-地獄魔蛛”遺留下的神經毒素!

即便那蜘蛛的生理年齡只有短短一天,可“高等遺蹟守衛者”這幾個字的含金量可不是蓋的。

“希望能直接毒死……”陸遠喃喃自語。

還有最麻煩的一點——萬一那火蜥蜴,沒有“超凡火種”的能力,應該怎麼辦?

沒有“超凡火種”,就算打死了火蜥蜴,和白打沒什麼差別。

冒著巨大的風險,去做一件有可能沒有收益的事,實在讓人感受到哪沉甸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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