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應該是秦箏的弟弟叫秦華,不是親弟弟,與秦箏一樣,都是當年的老中醫秦老爹撿來的孩子,可是秦箏卻一直當秦華是親弟弟,小說裡寫的是秦箏就算自己不吃不喝,也要讓弟弟吃最好的,用最好的,現在的孩子大多都讀不起書的,可是秦箏卻送秦華去讀書。
果然是真的,看著秦華這一身的穿著,秦箏確實很疼這個弟弟。
想到這裡,簡奚凝又想到了一件事兒,秦箏之所以對簡奚凝一家恨之入骨,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秦華這個孩子,他被原主給害死了。
其實也不是故意,原主有一條很喜歡的絲巾,她拿到河邊去洗,不小心落入水裡,一下子就被水給衝跑了,她很著急,自己又不懂水性,看到在河邊玩水的秦華,便讓秦華幫她撿絲巾,還說撿回來了就給他糖吃。
秦華想也沒想,就跳進河裡,雖然他懂水性,可是隻有七八歲的孩子,河水流的又急,到底是沒能再上來……
想到這裡,簡奚凝鬆了一口氣,還好還好,那件事情還沒有發生,事情還可以逆轉,她一定不會讓這麼小的孩子去撿絲巾的。
她又轉念一想,秦箏既然這麼疼秦華,她或許可以從秦華這裡作為突破點啊,或許能拿下秦大佬。
於是她用格外甜美溫柔的聲音叫了一聲,“秦華小朋友,還沒有吃中午飯吧?要不要吃兔子肉?”
秦華剛才一直沒有注意簡奚凝,這會兒她一說話,小朋友眉頭一皺,“兔子那麼可愛……”
聽到這話,簡奚凝嘴角抽了抽,這個年代的孩子還有這麼不知人間疾苦的?
是不愛吃肉?還是說秦箏給他的生活太好了?
然而,她還沒有想完,就見小屁孩兒歪頭想了一會兒,說:“應該紅燒的最好吃。”
簡奚凝:“……”
果然是她想多了,呵呵,呵呵……
她看著飯盒裡的肉,正好是紅燒的,她笑眯眯的將飯盒遞了過去,“喏,就是紅燒的,你吃吧。”
飯盒湊到鼻子跟前,那肉味兒就濃了起來,秦華嚥了一口唾沫,雖然秦箏對他很好,可是秦箏卻不怎麼會做飯,他們一天在家裡吃的基本就是水煮菜,頂多多滴兩滴油,哪兒吃過這麼香的肉啊。
他舔了舔下唇,卻堅定的搖頭,“無功不受祿,我不吃。”
簡奚凝看著他那一本正經拒絕的模樣,有些好笑,明明那麼想吃的,看來秦箏把這孩子教育的很好。
“你吃吧,這是你哥的,我拿這跟你哥換工分的。”簡奚凝為了讓孩子吃的舒心,不得不這樣說。
怎奈秦華一聽這話,更加不吃了,他頭搖的更堅定了,“那我更不能吃了,我哥每天那麼辛苦才賺十個工分,我要是為了幾塊肉,就讓我哥白辛苦,那太對不起我哥了,你拿走吧。”
秦箏看著自家弟弟瘦弱的身體,卻還處處為他著想,這孩子也著實是懂事,於是他開口道:“小華,你吃吧,哥哥之前救過她,她拿這肉來報恩的,你放心吃吧。”最近轉碼嚴重,讓我們更有動力,更新更快,麻煩你動動小手退出閱讀模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