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娟兒也不認識這兩個男人,但是他們說他們認識娟兒,這兩個男人是父子倆,他們說小時候娟兒的父母給她訂了娃娃親,物件就是那個年輕的叫羅新雲的男子。
父子倆先是找上了娟兒家,發現他們家已經沒有人,又打聽著找上李與恩家裡去,聽他嫂子講了娟兒現在的地址,這才找到這裡來。來時已經天黑,他們也沒想到娟兒會拿把菜刀去迎接他們。為了自衛,只能跟娟兒動手。但是他們並沒有要傷害娟兒的意思。
李與恩這才知道以前娟兒跟母親在家,晚上娟兒都要放把菜刀在門口,才去睡覺。這幾天娟兒和李小心在家,也是這樣。
李與恩心裡就對娟兒生出許多愧疚來。娟兒卻說沒事,習慣了。
馮正祥就說有什麼事等天亮了再說吧,我困了,要去睡覺了。你們父子倆睡李與恩的房間,李與恩跟我睡。
說完讓李與恩幫那父子倆處理一下傷口,然後安排他們休息。
以前李小心是跟李與恩一起睡的,這幾天李小心都跟娟兒睡在一起,兒子早就睡著了,太晚了不好去叫醒兒子,李與恩就跟師父回了房。
第二天李與恩一大早起來,先把昨天買給娟兒和兒子的東西拿去給娟兒。
正在灶屋裡忙碌的娟兒看著李與恩給她買的那根墜著一朵小花和兩顆珠子的綠玉簪,紅了臉:“買這個做什麼?浪費錢。”她當時說是嫁給李與恩的,也挽了髮髻,但她從來不戴花,那根銀簪子還是李與恩的母親給她挽髮髻時插上去的。
“小心讓買的,就買了。”李與恩說著,也不管娟兒接不接受,將東西放到了桌面上。
娟兒就把那塊麥芽糖切成了十幾塊小塊,小心地用紙包好了,說:“我得藏好來,別讓他看到了。一天只能給他吃一小塊,吃多了對牙齒不好。”
李與恩問:“你真的不認識那父子倆?”
娟兒點頭:“聽說我父母是死在外面的,我是我父母的朋友託人送回家給我阿爹的。那時我一歲不到,根本不知道我父母長什麼樣,也不知道他們發生了什麼事。更是從未聽說過我訂有娃娃親。想來我阿爹也不知道這件事,要不,他,他也不會讓我去你家。”
“那你覺得那個羅新雲——”
“我就在這裡,哪也不去。”娟兒很快地說,然後就去燒火做飯,不再說話。
那頭馮正祥也已經向那父子倆瞭解清楚,父親羅正霖說他們夫婦跟娟兒的父母是好朋友,那時他們都在一個小鎮上做點小生意餬口。當時因為兩個孩子年齡差不多,羅新雲只比娟兒大半歲,在娟兒的父母生下她時,他們就口頭訂了娃娃親。當時他們還送了一個玉鐲給娟兒的。那可是他們羅家的傳家寶,上面刻有羅字的。後來因為接到書信說他母親病重,他們就回老家去了。等一年後他們再到以前做小生意的那個鎮上時,才聽說娟兒家遭強盜洗劫,娟兒的父母遇害,娟兒也不知去向。那時因為他妻子的身體不好,不宜長途跋涉,而且他們也不知道娟兒是否遇害。當時就想把妻子的病治好了,又攢夠了路費錢,才上娟兒的老家去看看。沒想到妻子的病一直拖著,時好時壞,這一拖,就是十幾年。直至去年妻子病逝,他父子倆才得已動身去尋找娟兒。
馮正祥就找娟兒來問,可曾見過那個玉鐲。
娟兒直搖頭,很可憐地說:“如果有玉鐲,當時受災時我也不會被阿爹以一斗穀子賣給李與恩了。”
羅正霖父子倆聽娟兒這麼說,臉色一下黑下去,羅正霖說也有可能當時被強盜偷走了。
馮正祥說這件事不是很明白了嗎?娟兒已經被她阿爹以一斗穀子作交換賣給了李與恩。而且她身上並無任何證據可以證明她跟羅家訂了親。並且你們也拿不出什麼證據來吧?
羅正霖著急地說:“訂了就是訂了。要不然我為什麼不找張三不找李四,要來找她呢?”
李與恩想說話,馮正祥說:“這沒你什麼事,你到堂屋坐診吧,娟兒也去,幫著撿藥,收錢,別讓那些病人等太久。”
李與恩和娟兒只好出去了。李與恩不瞭解羅家父子的為人,也不放心將娟兒交給他們。
馮正祥也看得出娟兒不願意走,李與恩不捨得她走,他也不捨得娟兒走。娟兒多好多能幹的一個姑娘,要結婚也是跟李與恩結婚,輪不上別人。所以,馮正祥說:“娟兒是我孫女,現在由我給她做主。且不說她已經賣給李與恩,就是沒有,你們沒憑沒據的,就說跟她訂過親,這事扯到哪裡去,我都是不認的,你們還是回去吧,回去另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