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若是分開生活,成何體統!豈不是讓旁人看了笑話!”
馮雨嫣的日子並沒有她生母想象的那麼好過。雖然陸老闆看重她,派了保鏢保護她,屋裡也有兩個丫鬟和幾個老媽子侍候著,加上兩個看門人,一個跑腿的,外加管事的、廚師、園丁等,馮雨嫣的宅院裡也養著一二十號人。她卻時刻擔心會遭大夫人暗算,甚至連那些丫鬟老媽子都不讓進她的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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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雨嫣陸家的對任何人都不信任,整天疑神疑鬼的,總是擔心這個人已經被大夫人收買了,那個人又被兩位小姐收買了,都會跑過來加害於她……
李小心每隔一段時間便會前往馮雨嫣住處為其把脈。每次看到她那草木皆兵、風聲鶴唳的模樣,心中都很是為她感到擔憂,並開導她說:“你如果一直像這樣下去,即便旁人沒有來謀害你,你自己也會把自己折磨得精神崩潰甚至分裂。你歷經千辛萬苦才求得如今這般榮華富貴的生活,而且現在又懷有身孕。就算你不替自己考慮,也要替肚子裡的孩子考慮啊。你仔細想想,如果哪天你真的發瘋癲狂了,陸老闆肯定不會再要你了吧?哪怕他不休掉你,但也絕對會將你徹底遺忘。到那時,你的孩子該怎麼辦呢?恐怕只能送到大夫人那邊讓她撫養了,可你覺得你的孩子在大夫人手裡能有活路嗎?”
真是一語驚醒夢中人!馮雨嫣想想李小心的話,確實有道理。她為什麼不好好地活著,要自己折磨自己呢?健健康康地活著,心情愉快地活著精氣神才好,才能保持美貌,才能得到老爺的寵愛啊!若真的將自己折磨出精神病來,毀了自己不說,還會毀了孩子。對,大夫人越是想要我死,我越要好好地活著。不但要好好地活著,還要給老爺生兩個兒子兩個女兒,氣死大夫人,樂壞老爺。
馮國平最終還是安不下心來長住上海,在兒子成親後又住了半個月,終於回去了。臨行前再三交待馮興俊,要看好妹妹,給妹妹找個好婆家,以後再不要讓李小心進馮家的門。
那個羅氏怕是靠不住了,雖說她也為兒子的婚事操了不少心,但是這門親事是女兒給兒子介紹的,據說羅氏也快改嫁了,改嫁後就不再是馮家人,馮家的事,也不好再去求她插手。恐怕她也不想再給自己找事。
羅氏確實要改嫁了,對方是她們家以前的鄰居,姓趙名常明,趙常明以前也是軍閥,不過他是去的北方。三年前回了上海,據說以前在北方時曾成過親,妻子也是位女中豪傑,在戰鬥中犧牲了。妻子犧牲時他們還沒有孩子,趙常明一個人回了上海。他們家有一家工廠,他回家後卻沒有進工廠做事,而是自己開了家茶館。羅氏正是在一次跟朋友上茶館喝茶時,在茶館裡遇上了趙常明,才知道他回上海來了。
趙常明聽聞羅氏獨自帶著兩個孩子生活,心中不禁泛起同情之意,於是對這母子三人格外關照有加。儘管羅氏有孃家親人幫襯,但其父母年事漸高,不再當家,家中的一切都是兄嫂說了算。而那些兄弟姐妹能夠接納羅氏母子回到上海,並妥善安置他們的住處,已然算是盡到了手足之情,自然無法長期供養她們母子三人。
起初,羅氏認為憑藉自己所存的積蓄,足以供母子三人安度餘生。然而,當她來到上海後才意識到,這裡的物價高昂無比,無論是日常飲食、穿著還是其他方面,無一不需要花費大量錢財。為了不在孃家人面前失了面子,她不得不將自己和孩子們裝扮得光鮮亮麗、大方得體,同時在人情往來方面也絕不敢吝嗇小氣。如此一來,金錢便如同流水般迅速流失殆盡。此外,羅氏的父母也多次勸說她改嫁,認為孩子們尚且年幼,她需要一個可靠的伴侶作為依靠,而且馮家也沒有什麼值得她留戀堅守的地方。
所以,在馮國平一行人回仙橋鎮的第二日,羅氏就與趙常明舉行了一個簡單的婚禮,除開羅家和趙家的本家人,只請了馮家兄妹和李家這幾個人一起去吃頓飯。算是讓大家互相認識一下,就算是成了親了。她不敢在大哥大嫂還在上海時請這頓飯,生怕大哥會說出什麼不得體的話來,令人難堪。
:()我的太公是神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