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懷有嬌妻,永不言累(1 / 3)

第一百零四章

看到李小心平安歸來,李家人才算是放下心來,傍晚時沒看到他回來,馮雨瑩打電話到馮興學家去問,莫珍妮卻說她也不知道馮興學到哪裡去了。

李小心因為不好說是跟馮興學去救了莫靳新一命。只說馮興學帶他去給一個大老闆治病,那個大老闆竟然賞了他十五根金條,他不但將過年時借二哥的那十根金條還了,還給了三根金條給陸元錚到海外投資。他留下這兩根金條,是要給弟弟妹妹買宅院的。

馮雨瑩這才知道父親一到上海,就來逼李家補送了十根金條做聘禮。心裡為有這樣一個父親難受極了。

娟兒輕輕拍拍馮雨瑩的手背:“雨瑩,你不要有任何心理負擔,我們原來不告訴你,就是怕你多想。你那時還懷著孕,怕你想多了傷身體。現在欠債還清了,我們一家人都算是一身輕鬆了。你也不要生你父親的氣,養大一個孩子不容易,他這點要求並不過分。”然後又轉頭對李小心說:“這兩根金條既然是別人打賞給你的,你就留著傍身,給弟弟妹妹們買宅院的錢,從公家上的錢出就行。”

李與恩也說道:“為兒女置辦宅院,替兒女完婚本就是為人父母者應盡之責,你身為長兄,無需操心這些。這兩根金條乃是你憑本事所掙,理應歸你所有,你還是收起來吧。”

李小心聽後急忙搖頭道:“爸媽,你們這麼說可就不對了。我所掙之錢財同樣屬於我們家,既然如此,便應由阿媽來支配如何使用。我身為長子,自然也肩負著照顧弟弟妹妹的責任。”其實李小心心裡清楚得很,由於自己成婚,攤上了那個不講理的岳丈馮國平,使得家中揹負沉重負擔,以至於如今父母無力為妹妹購置宅院,只能將她的婚事一再拖延。現在既然有這個能力為妹妹購買宅院了,他又有什麼理由將這兩根金條據為己有,獨自留著不用?

馮雨瑩則將那兩根金條塞到娟兒手中,並緊緊握住她的手,阻止她將金條放回到桌面上。她心中難過,一時之間竟不知該如何表達自己的心情。她原本以為今天父親的態度有所改變,沒想到竟然只是因為收到了李家額外補送的十根作為聘禮的金條。

李小萱和李小德雖然都不出聲,但是李小萱將那份感激埋在心裡,只想著以後要怎樣報答父母和兄嫂。她知道家人不嫌棄龍江濤窮,但也因為龍江濤窮,家人要對他們付出更多。李小德則愈發崇拜阿哥,在他心裡,阿哥永遠都是那麼了不起的。一天就賺到十五根金條啊!李小德覺得,如果他有一根金條,都可以說自己是有錢人了。

而此時,馮國平正在清點他那十二根金條。自從得到這些金條後,他整個人變得十分神經質,行為舉止也發生了巨大變化。每天晚上睡覺前,他會仔細地數一遍那些金條;早上起床後,他又會重新數一遍,以確保它們沒有少一根。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時都盯著它們,彷彿這就是他的生命之源。

自從得到這些金條後,他便認為自己成為了大富豪,他的房間禁止任何僕從出入,每日都要回房間清點幾次,生怕這些金條不翼而飛了。他一心想去買座大宅院,然後也想僱一支四十人以上的保鏢,再買幾輛車子,出門時也像陸元錚一樣,前呼後擁的,到時看看哪個還敢小瞧他?

本來以前陸元錚送了那一大筆聘禮到馮家,馮家那時也算是再次富起來了的。可惜家門不幸,再次遭受劫匪搶劫。所以馮國平這次得了這麼多錢,就決定買大宅院,僱傭保鏢,這樣在這個亂世,他們的人身財產安全才相對有所保障。畢竟,誰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會有更多的劫匪來搶劫他們的財富。

然而,經過長達半年的四處尋覓和探訪,馮國平至今仍未能尋得令其滿意的宅院。那些規模較小的宅院根本無法入他的法眼,而大型的宅院又需要耗費鉅額資金。倘若他真的買下了自己心目中那座理想的大宅院,恐怕就再也沒有足夠的資金來僱傭眾多的保鏢了。

唉,金錢無論何時都是多多益善啊!他曾動過念頭,想要再次向兩位女婿索取一筆錢財,但又覺得實在難以啟齒。且不說大女婿陸元錚當初下了如此豐厚的聘禮,併為大女兒準備好了足以確保她一生榮華富貴、衣食無憂的嫁妝,就連小女婿李小心,單單是那十二根金條,也可算得上是一份不菲的聘禮了。

馮國平左思右想,忽然想起二兒子是入贅到莫家做上門女婿的,按理說,莫家本應給他送上一筆聘禮才對呀!可實際上,莫家分文未出,便輕而易舉地將他的兒子給“拐”走了。馮國平心中愈發感到不平衡,一心想著要讓莫家補上這筆聘禮,卻又不敢親自登門拜訪莫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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