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想嫌麻煩,直接目視大王總伸出了三根手指堅定道:
“三層,我只能接受華藝佔據工作室三層的股份。”
大王總看著王君的表情,知道這確實是他的底線了,但30%的股份離他的底限實在是差太多了。
皺皺眉後大王總出聲道:“三層的股份可以,但之前我們有過口頭協議,你工作室出品的所有作品,不管是作品版權還是發行權都必須優先考慮我們華藝才行,這一條例我希望能寫成法律協定。”
王君聞言腦海暗自掙扎了起來,他的工作室目前一兩年內肯定是沒有發行電影的能力;
華藝目前的發行實力在圈內來說還是數一數二的,就連後世發行方的老大光線,也是14年才正式超過了華藝;
因此這發行權他目前就算留下來,其實也沒卵用,發行權這方面無所謂。
至於作品版權,這個就有點肉疼了;
電影電視的作品版權,這方面的利潤絕對是一個大頭了;
純以電影來論,電影下檔後,可以把版權賣到海外,也可以賣給電視臺;
隨著網路影片的崛起,賣給網路影片更是一大筆不小的錢。
可以說,一部電影的版權利潤,絕對不會次於電影票房多少了;
甚至有的導演票房很撲街,看似賠的血本無歸;
但是憑藉作品版權賣到海外等等這些,最後總能大撈一筆,可見版權之重要性。
王君之前本來就想口頭上答應華藝而已,前期工作室弱小的時候妥協;
然後後期不需要華藝之力了再順勢收回口頭承諾,拿回作品版權;
但明顯大王總也不是sb,當然知道口頭協定對於資本家來說就相當於是放個屁;
畢竟說的再好聽,也不如一紙協議來到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