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四節)。這使穆斯林軍閥和地方總督能在各地區宣告獨立、建立個人王朝。用這種方法,海德拉巴的尼扎姆於1724年開始當權,海德爾·阿里和他的兒子提普·蘇丹把自己安置在邁索爾(父親於1761年執政,兒子較晚)。同時,信奉印度教的人透過組織一個其中心設在浦那城的強有力的「馬拉塔]聯盟來堅持自己的權利。馬拉塔人贏得對整個德干的控制,然後,約1740年前後,開始侵入印度北部,打算取代正在衰落的莫臥兒人。因而,18世紀時,隨著各種官員試圖把自己的職位轉變為世襲的諸侯權位,隨著他們為了實現自己的野心而與印度或外國的任何勢力私通,印度處於無政府狀態。因而,英國人能夠挑撥一個印度王公反對另一個印度王公,直到他們成為整個半島的主人為止。這種情況全然不同於中國;在中國,滿族帝國結構仍然完整無損,從而迫使所有的外國人與在北京的皇帝直接打交道。換句話說,18世紀時,印度經歷了一定程度的分裂,而中國,在ZO世紀滿人被推翻、地方軍閥崛起以前,卻用不著經歷這種分裂。
大大地促使印度易受攻擊的另一重要因素是強大的商人階級的興起;這一商人階級的經濟利益與西方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