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不羨山上下來之後,林燁的右手無名指上便多了一枚血紅色寶石的戒指。
在那裡面,正住著珞珈的意志。
奇怪的是,從林燁走上祭壇,在屍首上摘下戒指。到他戴上戒指,和其餘人一同走下山來。
這段記憶風綿綿等人都是親眼看見的,可偏偏他們卻好像根本不記得了一般。就連林燁身邊的葉夢瑤,幾乎時時刻刻都與他十指緊扣,卻也是完全不知道珞珈存在的模樣。
這時,珞珈的聲音卻適時的在林燁腦海之中響起:“老夫千萬年未曾走出過不羨山了,我不知你的這些朋友秉性如何,但即便他們都是忠誠之士,老夫也自作主張抹去了剛才那一番記憶。畢竟,知道老朽的存在,並不是什麼好事。就讓他們認為,老朽始終就待在這不羨山之中,從未走出來過吧。”
對於珞珈的這番考慮,林燁倒是覺得十分周全。
雖然身邊這些人都曾與他同生共死過,但畢竟大家相處的時間並不長。而且珞珈後半句話說得很對,知道鰲族人的下落,對於他們來說並非什麼好事。若是被有心之人知道了,對於他們來說只怕有生命威脅。
抹去
這段記憶,對於他們來說絕對是最保險的事。他們只知道有鰲族人的殘魂在不羨山中長眠,即便受人威脅將珞珈的所在透露出去,有人尋來,也只能找到一副骸骨罷了。鰲族人的骸骨是值錢,不過那也是有殘魂存在的情況下才值錢。
失去了意志,那副骸骨不過就是一具殘軀罷了,毫無價值。
而珞珈現在就住在林燁手上的戒指之中,平日裡可以直接在林燁的腦海裡與之對話。
這一趟引仙城,他最大的收穫除了那個天生反骨的孩子之外,便是住在這枚戒指裡的老頭了。
自然,他這一身突飛猛進的修為也是一大收穫,不過和這二者比起來卻是差了很多。倒不是林燁自傲,只是他這一身的修為,哪怕不來引仙城,他也自信自己遲早可以達到的。
“前輩思慮周全,晚輩不如。”林燁隨口奉承了一句。
誰知珞珈竟然笑罵了一聲:“行了,你小子不是阿諛奉承的人,就不必在這裡拍我老頭子的馬屁。你在想什麼,老夫一清二楚。你放心吧,若是你能帶我好好看看如今萬界的風貌,日後你有什麼困難,老頭子又能坐視不理不成?”
林燁勾唇一笑:“晚輩果然英明。”
“林大哥,你在笑什麼?”葉夢瑤站在林燁身邊,看到他嘴角露出了笑意,不禁問道。
儘管夢瑤是自己最親近的人,但為了她的安全著想,林燁仍是沒有告訴她珞珈的存在。只是握著她的手緊了緊:“我只是覺得開心,你終於回到了我身邊。”
有時候林燁覺得感慨,生命的意義究竟是什麼?
其實很多時候他的答案都是:生命本身是沒有意義的,因為你我都終將死去。哪怕是活了千萬年歲月的神仙,也終究有覺得寂寞難耐的一天。生命,就是一場無比空虛且乏味的旅程罷了。
然而生命雖然沒有意義,可是生命的這場旅途卻充滿了意義。
一路看過的鮮花草木、山川河流,都是生命旅途的意義。而在途中遇到的每一個人,都會為這場原本無比乏味的旅程帶來錦上添花的美好。
去遇到所愛之人、去追求所愛之事、去享受所擁有的時光,便是生命的意義。
或者說,是每個人賦予自己生命的意義。
葉夢瑤看著他的眼神無比溫柔,這種經歷生離死別之後的重聚,在這一刻顯得更加珍貴
:“我還以為,我這輩子都見不到你了。你知道麼,在昏迷的時候,我做了很多很多的夢。夢裡有你也有我,我們在一起,走過了很多很多的路,最後終於有了一個我們自己的家。”
林燁聽著她的話,萬千感慨這一刻充斥了腦海:“放心吧,終有一日,我們會擁有自己的家的。”
可是誰知道,葉夢瑤聞言卻搖了搖頭:“林大哥,你不要誤會。我不是經歷了生死之後,所以產生了膽怯的想法。相反,我是經歷了生死之後,更加能夠理解你了。你是翱翔九天的龍,我又怎麼能夠做拖你後腿的那個人呢?”
她握緊了林燁的手,看著上面殘留的血痕,眼中閃過一絲不忍:“我想好了,只要有你在的地方,其實就是我的家。只要和你一起,無論去到哪裡都是我的歸宿。你想要做什麼就儘管去做,無論走到哪裡,我都會陪著你。這一次,我們再也不要分離了好不好?”
林燁正要答應,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