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這個,僅僅是從道德層面上的一個對比。
實際上,還有一大批人,雖然口裡喊著支援,實際上也就是談談而已,並沒有什麼實際行動。
江南電視臺的記者隨機採訪路人。
有三分之一的人不知道此事。
有三分之一的人支援路翔。
認為路翔應該反過來告趙爸爸,讓趙爸爸賠償300億精神損失費。
還有部分人認為,大事不如化為小事,正所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完事。
還有部份人,是真的誠心實意的支援趙爸爸,認為趙露的災難,災劫,是路翔造成的!
這部分人是確實存在的!
路翔也沒什麼辦法,只讓林清宇經理,把此事委託給了專業的律師。
這家律師事務所,是路翔的人事部經理林經理的比較熟悉的一家。
有30名大律師。
是相當管用和昂貴的一家中型的律師事務所!
律師費其實,是很貴的。
這一天,路翔在和彈幕討論律師職業的工資問題。
彈幕觀點基本一致,大律師賺錢,中層以下律師也不錯。底層律師不太好。
等等。
也就是說,這律師也
是看等級層次的!
有一個彈幕,說道:“我表哥是底層律師,在當律師助理,一個月才5900塊錢!”
大家觀點不一,有的人認為在東海市,一個月5900塊錢屁用沒有,不能養家餬口!
有的人認為,如果有老家的家人付首付,買套房,可以勉強生活!
自己還每月3000多的貸款,省吃儉用還是可行的!
還有的人認為,這個工作跟臨時工沒區別。
也有人說,自己在東海市打工,才賺4400元一個月呢!
還得幹粗活髒活什麼的!
路翔嘆口氣,說道:“這是小馬過河啊!深淺自己知道!”
大家也基本同意路翔的觀點。
路翔把事情籤電子協議,委託給了律師,一共2名律師,管路翔這個案子,用以對抗趙露的爸爸!
趙露則極力勸說,差點跪下求她爹了!
但是趙露的爸爸認為,事情就是路翔搞出來的,必須路翔賠償300億現金的精神損失費。
他在多家媒體面前,說道:“這是原則問題,原則問題,一毛錢都不能少,一分錢都不能少!”
媒體問:“你的女兒趙露看起來喜歡路翔!”
趙露的爸爸說道:“我女兒敢聯絡路翔,我打斷她的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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