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會兒,林宇就拿著檔案和簽名表走了過來,把檔案和簽名表都塞到林昌明的手裡。
林昌明拿起
林宇列印的檔案,當著現場所有村民的面大聲宣讀。
“《關於杏花村散養狗問題的新規定和違規處理辦法》。”
“杏花村範圍內的所有犬隻,無論品種,無論年齡,無論是否健康,飼養者都必須遵從本規定進行合理合規的飼養,犬隻飼養要求具體如下:”
“第一條:體長超過三十公分的犬隻一律禁止散養,外出遛狗時必須牽繩(犬隻的尾巴不計入體長)。”
“第二條:確定患病的狗,飼養者不得外出遛狗。”
“第三條:曾經攻擊過他人,有傷人記錄的狗,飼養者不得外出遛狗。”
“第四條:出現在杏花村之內,卻沒有飼養者的狗,一律視為流浪狗,村委會必須派人抓捕。”
“所有飼養者都必須遵從以上四條規定,一旦出現違背情況,村委會強制抓捕犬隻,有權對犬隻進行任何處置!”
“本檔案三分之二的村民簽字透過之後生效。”
林昌明宣讀完新規定之後,就將簽字表擺在桌上:“好了,現在大家可以上臺簽字了。還請大家支援村委會的工作,為咱們杏花村的秩序建設添磚加瓦。”
林昌明說罷,臺下的村民就一個接一個的上臺簽字。
不知不覺半個多小時過去了,在場的村民絕大部分都上臺簽字。
杏花村總共也就一千多人,而簽字的足足有八百多個。
除去那些今晚沒有來村委會開會的小屁孩和年紀太大的老人,基本上來到這裡的村
民都把字簽了,沒有簽字的寥寥無幾。
林昌明雙手高舉簽字表向在場的所有村民進行展示,並一臉嚴肅的說道:“大家看到了,簽字人數超過八百,已經遠遠超過三分之二。既然如此,那麼咱們杏花村的養狗新規定立即生效,從明天早上八點開始,村委會會按照新規定嚴格執行!”
“還望大家以後文明養狗,不要既妨礙了他人,又損害了自己!”
這場村民全體大會到這裡總算是結束了,現場的村民都紛紛離場,出了村委會以後朝著自己家的方向有說有笑的走去。
但是林曼柔和林曦並沒有走,鄧秀芝和林佳佳同樣也沒有離開。
林曼柔和林曦當然在等林宇,而鄧秀芝和林佳佳則在等林昌明。
林昌明和林宇一起把桌子椅子都搬回了辦公室,並且把那張新規定與簽名表的影印本裝訂起來,蓋章以後貼在了村委會的公告欄上。
如此一來,不管是哪個村民,只要來了村委會就能看到關於養狗的新規定。
之所以在公告欄上貼的是影印本而不是原件,則是因為貼在公告欄上,有可能會發生損壞,就算不被不懂事的小屁孩弄壞,也有可能被風吹走。
所以公告欄上只能貼影印件,原件必須得儲存在村委會辦公室。
處理好一切之後,林宇就和林曼柔、林曦一起回家。
回到家裡,林宇喝了口水,便準備回屋休息了。
可是林宇剛進入臥室,就被林曼柔給推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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