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衡利弊以後,突然發現,李成這個規則還真不錯啊。
不僅突出了有光明之城位置的重要性,還給沒有位置的人留下一線生機。
關鍵是沒有位置的人沒有任何機會獲得光明之羽,只能獲得與光明之羽有關的寶物而已。
雖然關於光明之羽的寶物都很厲害,但大家也意識到了,這個名額,他們也可以派人爭取啊。
雖然只有一個名額,一次機會,但如果他們爭取到後,就有三次機會,獲得寶物的機率不是大大增加了?
關鍵是李成這個規則,讓他們都感覺到買下光明之城位置值了!
“李先生,那我想請問一下,光明之羽,我們什麼時候才有機會獲得?”伏恩身邊的莫得問出大家最關心的問題。
李成一笑:“我知道大家都是為了光明之羽而來,但這等至寶,最起碼要等到光明之城建成之後再說,所以需要極長的時間,但我保證,每個人獲得光明之羽的機率都是均等了!大家將在同意起跑線上,獲得光明之羽!”
“而且我也簽了契約,大家總不會懷疑我賴賬吧?”
聽到李成的話,眾人都紛紛點頭,他們相信李成的原因,就是李成簽訂契約,完全可靠,所以才會一直等待著。
至於需要很長時間,包括伏恩,大家都毫不在意,在他們眼裡,如果能獲得光明之羽,別說一年,乃至兩年,五年,甚至十年,都是值得的。
這種至寶完全不是用時間能衡量的!
“好了,規則我也說了,你們還有疑問嗎?”李成望向眾人。
“我有!李成,你說的沒有光明之城位置的成員可以參加,是所有人嗎?無論來自哪裡,無論是誰,哪怕是你的仇人也可以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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