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槍。缺點,只能在近距離使用,遠處使用比較困難。
沒了瞄準,就需要大量的子彈去找感覺。還好,王洪一口氣拿回來500發子彈,現在還有近300發,足夠她練習一兩天的。不夠,回去再買。
女人心細,在不斷的體會和調整中,10米以內,臉盆大小的目標,她稍一調整,就能命中。休息時她就琢磨著,在衣服哪裡改一下,做個放小手槍的口袋,用時掏槍就打。
頭一天就這麼過去了。
晚上,野外寒風懍冽,兩人不待天大黑,就跑到了一個村子邊上的草垛裡過夜。
第二天,王洪覺得拿著三八步槍有些麻煩,也趴在一邊練槍,直到子彈打光,就這槍分解開,丟到了荒野雪地裡。只留下了把剌刀,給趙婧之練劍用。
快到晚上的時候,趙婧之還在練槍,王洪卻琢磨起那形意拳上的東西,不時的在雪地上行拳走劍。
兩人各練各的,沒有發現遠處有村民走近。
那村民聽到槍聲不敢靠近,見槍聲時斷時續的響著,就跑回村裡告訴了村長,村長立刻又趕到鎮上,告訴了鎮子裡的保民團。
這只是一種防範土匪鬍子的方式。
鎮子沒多大,保民團裡去掉火藥藥,真正有步槍其實也就幾十號人,這周邊也沒什麼供大股土匪鬍子藏身的地方,他們認為是個小絡子,就派了二十多個人過來。
這二十多個人,離王洪二人的位置還有兩三里遠,就發出了聲響。都是些老百姓,拖家帶口的,誰願意開槍打仗啊?能把土匪鬍子嚇跑就行。
王洪兩個人遠遠的看到這些保民團,見沒看到有日本人帶隊,知道是被人家當成鬍子了,收拾了下東西,就轉身就向南,朝奉天南面的山區走去。
冬天在山邊過夜,必須要點上一堆火,甚至兩堆火。
兩人找個了山窩,趙婧之練槍,王洪就在附近砍樹枝。
一入夜,點了兩堆火,兩個人邊閒聊邊烤著鞋子衣服。
趙婧之說:“其實你抓那個殺手時,我就想見下血了,誰知道後來開槍打了兩個漢奸”。
王洪心道,你不是總說那次是手滑了嗎?
嘴上卻說:“媳婦厲害,我拿子彈掃才能打著人,你那時瞎打都能打上”。
趙婧之知道王洪哄她:“我可不想殺人!可不是日本人找我們的麻煩,就是你找日本人的麻煩,我再不練點啥,覺都不敢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