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上壓根就不能帶錢,無論多少都會被他花光。不是施捨給乞丐,就是買書。多年供養優越的生活讓他養成了典型的富貴病。比如,在吃飯問題上,他是“食不厭精,膾不厭細”,喜歡精緻的菜色。雖然他從不說,可我能看出他不愛吃高粱麵糊糊。其實又有誰喜歡吃呢?小米粥還有清香,高粱面卻又澀又梗。
我是江南人,從小吃慣水稻。在龜茲時每天吃麵食,日子久了,也就習慣了。到姑臧後第一次吃到了高粱,才知道高粱的難吃,而且吃了高粱面窩頭肚子容易發脹。可是高粱耐旱。在夏日的旱災中,麥禾枯死,只有高粱還能有收成,所以是最便宜的糧食。我們賑災主要靠的就是高粱和小米。而我們自己,我都是讓公孫氏和段娉婷做好面、饅頭、餅子,帶到賑災現場我們一家子自己吃。我沒那麼偉大,要跟災民吃同樣的東西。我們現在的經濟條件,再拮据,也還沒到這一步。
羅什在穿著上倒是還好,因為總是穿僧袍,打過些小補丁的衣服,只要不明顯,他還是會穿。但卻很愛整潔,甚至有些潔癖。這幾天在災民中間跑,他從沒表現出嫌髒,但每天回到家便會換下衣服,第二天要穿漿洗過的乾淨衣服。
但他一項很大的花銷,便是買書。他在龜茲的書無法全部帶來,只挑了重要的,也已經是我們一路來最沉的行囊。到了姑臧,可以接觸到更多漢文書籍,他更是如同海綿一般吸收著漢地的文化。看書成了他最大的業餘愛好,而且這也是為他日後譯經打基礎,所以剛開始我也從來不限制他買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