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我來說都是最重要的。”這句話,到今天,老哥還經常說著:“沒有什麼人、什麼事,比你更重要。”就像我無比確認,他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一樣。
不用說,那天的罰款沒有逃掉,但老哥用這100塊,換來我了對這個細節一生的銘記。任何時候,我一想到或者說到這個細節,我的內心都充滿幸福。這個細節後來成為我這個幸福的收藏家的一個經典。
對於我們來說,吻別時的那一點點表示,意味著很多。那是愛人要從身邊走開,然後鑽進彼此心裡的一個小小的儀式。而多爭取到的片刻親熱,就像是24小時以外,額外向上帝爭取到的一點寵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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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總是下意識地牽手
我和老哥喜歡散步,多少年來,一直這樣。特別是現在住到華僑城以後,我們按路程長短,把散步分為“散大步”、“散中步”和“散小步”。散大步是從僑城東,經燕晗山、天鵝湖、純水岸、繞到歡樂谷、生態廣場,再回到僑城東,全程大約需要三個小時。散中步是經燕晗山到生態廣場,再原路返回,大概需要一個多小時。散小步則只是在小區裡轉轉,隨心所欲。
我們有時全家人一起散步,路程長的時候,貝貝會舉著她自己設計的“家旗”做領隊,誰走在最後,她就對誰說:“老年朋友,請跟上。”我們為了不當“老年朋友”,只好爭先恐後地往前趕。
有時就我和老哥兩個人一起散步。
我們散步的時候,老哥總習慣牽著手。我們邊走邊說著什麼,或者什麼也不說,但手總在牽著。我有時故意試探性地把手從他的大手裡抽走,他就會邊走邊下意識地地找我的手牽。我常常邊聽他說著什麼,邊跟他的手玩捉迷藏的小遊戲,老哥從來都不知道。
夏天散步的時候,很容易手心出汗,我們就訂下規矩:只許牽我的一個食指。
10多年來,我們一直這樣,夏天牽一個手指,其他時候,十指相扣。
有時,我和老哥兩個人開車出門,我坐在右副座上,聊著聊著,會忽然發現老哥的手什麼時候牽著了我的手,他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一直在單手駕駛。老哥這個學法律的人特別維護規則的價值,他如果是在“有知有覺”的狀態下,是絕不會幹這種違反交通規則的事的,就像他開車時,我要喂他吃東西,他基本上都會無情地拒絕,實在開長途車餓了,他也會邊吃邊重申“下次不能這樣”。所以當我們“覺悟”到這一點的時候,常常大笑著將手收回來,然後互相取笑對方“噁心吧唧的”。
說不出這樣牽手能表達多少愛,也說不出不牽手有什麼不好,但我們下意識地這樣牽著。這種無意識的親近,其實是因為心理上的需要,愛的需要,表達的習慣。
“保持聯絡”是夢幻的追求
老哥愛牽手其實是因為他總喜歡“保持聯絡”,和我保持一種物理上的聯絡。
我們一起在家看碟的時候,他會用一隻手或一隻腳搭在我的身上“保持聯絡”;我在廚房洗碗的時候,他給我收碗“保持聯絡”;我收拾衣服的時候,他在旁邊說著話“保持聯絡”;我在家收拾屋子,從這間房走到那間房時,他就一間房一間房地跟著,我取笑他是“跟屁蟲”,他就大聲替自己解嘲說:“保持聯絡嘛,保持聯絡嘛”。
哪怕是睡覺的時候,老哥也要“保持聯絡”。沒睡著時,我當然也願意,枕著他的手臂、半趴在他身上、相擁著,或者牽著手,都可以。但真要睡了,我就喜歡無牽無絆地,無拘無束地睡。我會翻過身去,保持“自由人”的狀態。老哥這時常會抗議:“那怎麼保持聯絡呢,怎麼聯絡嘛。”
當我們都睡熟時,老哥為了“保持聯絡”,常會在無意識狀態下,或者半迷糊狀態下,將他的頭靠過來,靠過來,直到碰到我的頭,他輕輕地碰幾下確認,然後就很安心地抵住我的頭,繼續熟睡。
有時,我們睡著睡著離得較遠,老哥的頭找不到我的頭時,他的手就會在不知不覺中開始摸索,直到摸到我的手、碰到我,他才會安靜下來,“聯絡”著,繼續睡去。有時候他會迷迷糊糊把手伸到我的脖子底下來,我就半迷糊著抬一下頭,枕著他的手臂睡去。還有的時候,他睡成了床的對角線,頭、手都“感覺”不到我的時候,就會像小朋友初學數學,手不夠用時,把腳用上,他用腳找我,腳有長度的優勢,最容易找到我,當然一般也只是找到我的腳,然後就搭上來。
當老哥迷糊著用各種小動作“聯絡”我時,我有時是醒著的,就會讓他“輕而易舉”地“聯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