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打電話。如果我十個小時之內既沒有回來也沒有給你電話,說明我肯定出事了。這對你有一個好處,就是惡魔不能再用他們借刀殺人的計策來對付你了。
你如果你一個人在家害怕的話可以去旅館住住。但我建議你最好不要去找朋友,去朋友家過夜,那樣會連累他們的。麗和媛就是先例了。
如果我真的出事了,說明不管到哪裡都不安全。所以我還是建議你不妨這個星期都待在家裡。反正家裡有足夠的泡麵和啤酒。若有什麼新的情況或線索,一定不要害怕。如果我不在了,你就更不能象以前那樣自暴自棄,要振作起來!你不比我苯,只要你努力保持冷靜,勇敢面對,就一定能找出事情的解決辦法來。畢竟,離我預測的七七四十九天大限還有整整一個星期的時間。千萬不要放棄!
那天你半昏迷中說的話不錯。鬼神,可不信,不可不敬!那些書差不多每本開篇都有這句話。我們太狂妄了,想著去玩一玩,還想順便嚇唬女孩子,嘿嘿。回頭想想,當初是因為生活平淡而尋找刺激,要玩請筆仙,結果怎麼樣?足夠的刺激了吧?簡直刺激到老家了!不管鬼是不是真的,心裡存一份尊敬總是好的,萬萬不該心存戲弄玩耍。忘記了尊重別人,也就是不尊重自己。你我走到今天這步,經受的這一切,都是在為自己的年 少輕狂而付出代價!
磊
七點五十分 晨”
七點五十分,我看看鐘,現在是晚上六點二十五,早已過了十個小時的時間了!我連忙撥他的手機,是關機的。磊真的出事了?我不敢再想下去,也沒有勇氣在黑暗即將到來的時候出去打聽他的下落。我將他那篇長長的留言讀了一遍又一遍,不停地讀。因為,我害怕地想到,那也許是他最後的遺言。我仔細地看著他留下的三條線索,努力地思考著每一點可疑的地方。那個風鈴是誰掛上去的呢?是房東?還是以前住的房客?磊去找房東會出什麼事呢?也許,是因為我們住的這所房子以前出過事故?
是了,我們住的房子以前是個度假村!一定是因為出過什麼駭人聽聞的事情,所以生意直線下降,才不得不對外招租的!
出的是什麼事?是死了兩個人嗎?一男一女嗎?我不敢再想下去。
我們確實忘了請筆仙走!也許,這是個致命的大錯吧。我仍然記得媛說“完了記得要把筆仙請走”時的神情。但第一次我和磊都太錯愕了,因為面對一件自己根本就不相信會發生的事情,腦袋不可能會想得那麼周全,即使是冷靜如磊也不可能,更不用說我了。
第二次我們卻因為我的一個噴嚏將筆仙打斷驚走,根本連問題都沒來得及問完。如果磊再也不能回來,是不是我就永遠不能再脫身了?這個錯是不是已經無法挽回了?那天第一次請筆仙之前,到底是誰提議的呢?“來請筆仙吧!”那句話是這樣說的,但是誰說的呢?絕對不是我,也不是磊。因為我們連怎麼請都不知道,只是聽說過而已。
那聲音似乎也不是女孩子的聲音?不,應該說,很難說到底有沒有聲音。“來請筆仙吧!”那聲音充滿了誘惑。
也許,是一句在我們心裡的話,實際上並沒有發出聲音來。
我有種將想到的一切告訴磊的衝動,才猛然想起磊已經不在了。而且,也許是永遠的不在了。
忽然間我後悔起來,後悔自己的醉生夢死,自暴自棄。要是一直和磊兩人一起努力,不見得就沒有辦法解決這糾纏在我們身邊的惡魔。想到磊一次次厄運下仍然鎮定和自信的眼光,想到他一個星期又一個星期竭盡全力想方設法,再想到他看到我時每一眼無奈苦澀的笑容,我忽然感到一陣鑽心的痛。我好恨我自己!這種感覺,甚至在麗離開我時我都沒有過。現在我才明白這個朋友對我的重要,可惜,晚了。
也許,我真的該死!
爸,媽。現在是第七個星期五,離我們第一次請筆仙整整七七四十九天。如果磊的預測沒有錯的話,今天晚上,一切都將有個結局。如果有什麼不幸的後果,那麼,爸媽,請你們原諒我這個不肖的兒子,你們二位自己好好珍重吧。這個星期我沒有出門一步,也沒有再喝一口酒。我反覆將磊留給我的那張紙讀了無數遍,直到現在我能背得為止。我也虔誠地遵守著他說的每一句話,和給我的每一點建議。我用這個星期以來的六天時間寫下了這篇長長的家書,告訴你們在我身上發生的事情。
這個星期以來,我每天都撥磊的手機數十次,每次都是關機狀態。但我現在依然不死心,我熱切地盼望著他能忽然推門而入,用那種自信冷靜的眼光瞪我兩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