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男人,有點喜歡!羞!
在Q城短短几天,真的好開心!離開Q城,腦海裡縈繞著那裡的種種,午夜夢迴,是他的影子,他站在海邊,矯健身姿,他向我笑,我心裡有很多溫柔。
看不到他,就想聽到他的聲音,忍不住給他打電話,他的聲音真好聽,溫柔,低沉,像好吃的東西,百吃不膩。
人就這麼奇怪,他並不出眾,算不上帥,但就是喜歡他!
算了,不睡了,去給他煮點東西,他坐車肯定很餓。哼!這個臭男人!讓本小姐親自下廚給他做早點!以後一定要叫他加倍補償。
雷米多又往後翻了翻,目光定格在10月25日這一天。這一篇很短。
為什麼不給我電話了?為什麼不給我電話?為什麼?他為什麼不能為我作一點犧牲?
不想他了,就當從來沒認識過他,隨他去吧。可為什麼還是要想他?我是不是先給他打個電話呢?算了!幹嘛老是我先給他打電話?
看來這一篇李玉寫著寫著就煩起來了,於是底下打滿了叉。雷米多抬了抬頭,回想了一下,10月25日,這一天,他在幹什麼呢?喔!他去了一個叫王子飯店的勞什子地方,認識了那麼一個勞什子女人。而李玉卻在這裡因為他煩悶不堪。他多麼不公平地對待了李玉。
雷米多不想看下去了。他將日記本合上,按原位放好,關了五斗櫥,回坐到床上,心裡有點驚訝。
到現在他才發覺,他從來沒認真想過李玉對他具體是如何一種心境。一直以來他總是在想他自己。此刻他想,原來我是個無聊而自私的人。
他又站起來,向窗子那裡走過去,撩開窗簾的一角,看到外面雜亂的樓宇。他發覺自己很想李玉。
全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