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的價格欸。
千分之三提成升到百分之一。
相當於提成上漲了三倍多,這部分又不是錢,不能直接用,只能用在換房子上,不就相當於間接的給我們打折。
而且這都算粉碎性骨折折扣了。
不轉手賣留著養老也挺划算的。”
“這麼一算還真是,不過要是能直接花錢買的話就更好了,可惜上面應該不會留這個漏洞給我們鑽,為難啊!”
“咱們的銷冠應該不用愁吧,一個月賣十幾套房出去,不到一年就能賺一套房了,這可不就妥妥的年薪百萬!”
“我覺得這就是在變相的鼓勵我們賣房吧,只要我們能多賣房子,收入的提升絕對是槓槓的,如果我能一年賣個百八十套房的話,三五年我就能攢下三五套房了,即便以後不幹銷售,那三五套房的房租也夠我勉強生存下去了。”
“我感覺很不公平欸,這個規定一旦執行的話,那咱們銷售量差的和銷售量高的人之間,貧富差距豈不是變得越來越大,像我一個月賣一套房都有些困難的,肯定是不可能選擇百分之一房產這個提成模式的,到時候我們光提成模式不同的差價,就相差三倍以上欸!”
“這也沒有辦法啊,你要是羨慕你也可以選那種房產產權的提成模式。”
“哪有好處都給你佔了的道理。”
“有能力的人賺的更多很合理!”
“我覺得家裡有兩個人賺錢,沒有比較高額的房貸車貸,同時本身銷售的房子數量也不錯的,真的很適合選擇產權分成,況且集團什麼都可能缺就是不缺房子,所有這點應該不用擔心食言。
絕對是妥妥的大好事!”
“我看我還是算了!”
“這純粹是為銷冠們準備的……”
類似的討論發生在許許多多的小區銷售部,有人心動,有人厭惡,更多的人則是處於觀望狀態,想看看有沒有人能夠在極短時間內賣出去一百套房子。
然後順利換到一套房。
相信只要有人順利的換到房子。
剩下有能力的絕對會拼命賣房。
畢竟選擇那種提成模式,可是相當於直接漲薪三倍,也相當於三折買房。
這年頭雖說房子看著不好賣,可要是哪家房企敢直接打五折六折的賣,絕對還是能引起瘋狂搶購的,甚至就是實實在在的打個八折,也能往外賣不少。
可惜上面不許低價傾銷破壞市場。
丁雲這麼搞也不是為了低價賣房。
她是為了減少現金流消耗,順帶激勵那些銷售人員更加努力的往外賣房。
好回籠資金還貸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