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到你名下房產又怎麼了,這房子首付不是結婚前就已經付了嗎,房屋產權在你的名下,也是結婚前登記好了的,完全屬於婚前財產,關她屁事。
房貸也是你一個人在繳。
她一分錢沒出。
調查到她也沒資格分房子……”
在林桂花看來,她兒子現在住的這套房首付是她用她兩個女兒的彩禮,以及家裡這些年的存款,湊起來繳納的。
貸款則是她兒子一個人承擔。
這是妥妥的婚前財產。
哪有什麼問題?
要不是擔心她那兒媳婦知道這房子是他們家花錢買下來的,回頭再吵著鬧著,妄圖把自己名字加到房產證上面。
他們也不至於一直瞞著。
而說到這,林桂花還有點可惜道:
“唉,可惜我跟你爸都沒有固定工作或者公積金啥的,不太好申請貸款。
只能由你來申請貸款。
不然要是把房產的名字落在我跟你爸的名下的話,那肯定更安全,就是天王老子來了也跟你媳婦沒有任何關係。
這事你媳婦應該還不知道。
你可別不小心透露出去。”
“媽,可是小玉她一直以為我們房子是租的,還跟我一起分擔房租,她交給我的房租都被我用來還房貸了,這會不會有什麼影響,比如說,她有參與還房貸,然後也就有資格分點房產啊?”
周俊宇還是有些擔心。
因為他房子畢竟不是全款買的,是貸款買的,婚後依舊在還房貸,而他還房貸用的錢,不論是他的工資,還是他媳婦交給他的房租,其實應該都能算是婚後的共同財產,這麼一來的話,房屋產權肯定是不可能百分百歸他所有的。
他也正是因為想的比較細,所以內心才會有些忐忑,不像他媽那麼篤定。
有時候人就是越無知。
才會越篤信自己沒有錯。
乃至於覺得自己知道的才是真理。
“你在胡說些什麼,交房貸用的可都是你的工資,她交的房租早就已經被正常消費用掉了,跟房貸可沒有關係。
這一點你可得記清楚了……”
聽完自己兒子的話,林桂花是當場白了他一眼,糾正道,錢上面又沒有名字,交房貸用的是誰的錢還不是憑他們自己說,只要把劉小玉撇開不就行了。
她這兒子在這方面是真的不怎麼聰明,要是沒她的話,日子可怎麼過啊。
還不得被人欺負死。
交代完房貸問題後,林桂花她還又特地將自己的一些其他想法敞開了說:
“兒啊,我跟你講,現在的主要問題就是,劉小玉不知道因為什麼原因不怎麼聽話,甚至還提出了那麼多要求。
她爸媽雖然也有幫忙,但是她爸媽實際不成什麼問題,因為她爸媽大體還都是願意聽他們這個閨女的話的,所以總體來講,只要搞定了劉小玉,她爸媽也就順帶著一起搞定了,這才是重點。
這一點你先不要插手,由我來做這個壞人,看看能不能把她壓下來,能不能讓她恢復正常,重新迴歸家庭之類。
你可千萬不要插手,明白嗎?
因為只要你不插手。
那事情就應該還有迴旋餘地。
要是實在不能成功,甚至於他們家能離譜到要打離婚官司之類的話,到時候恐怕就得先委屈委屈你,假意同意她的那些個要求了,反正得把她給穩住。
那個,有句古話怎麼說來著。
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只要能把她給穩住,回頭她生了孩子,你再稍微關心關心啊,偶爾幫忙做那麼一點點家務啊,即便日後你不做了,她應該也很難再像現在這次這麼決然鬧事了。
時間久習慣了,她也就妥協了。
況且等她生了孩子,有了孩子做約束,咱們也能拿孩子做文章,忍著忍著這個稜角就磨平了,一輩子也就這麼過去了,等年紀大了,她還能離婚不成。
她離婚了嫁給誰去啊?
兒女同意她離婚嗎?
同意她再嫁嗎?”
“你也別覺得委屈,咱家能找到她這麼一個本地獨生女媳婦,那就千萬不能放過了,你想想看,咱們為了在這城裡買套房費了多少心機,把你兩個姐姐的彩禮和家底都掏空了,這才好不容易付了個首付,接下來還有二十年房貸。
而你媳婦她爸媽就有一套房。
還是沒有任何貸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