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建立女民兵隊伍
李國慶停頓了一下,讓大家好好消化一下他的話,又說:“以前是隊上,巴不得女人嫁出去,好讓隊上的人多點口糧,在那些吃不飽穿不暖的年代,還算自私得有點理由。現在進入新時代了,田地都分下戶了,只要自己勤奮努力,別耍錢,信科學學科學用科學,日子就會越過越好。話又說回來了,都各過各的日子了,人家愛嫁不嫁,愛娶不娶,關你屁事啊!用得著你管嗎?你管得著嗎?在這裡我還要翻一筆老賬,就李國華和李豔的事,法律都規定出了五代以後的男女可以結婚。他們已經是第十代,結婚是合法的,你們哪個曉得他們在哪,就通知他們回來,屬於他們的田地任何人都不可以霸佔,讓他們光明正大的在一起過日子,別人無權干涉。”
李國慶的聲音在會場上空迴盪,他的話語中充滿了力量和堅定。他的目光掃視著在場的每一個人,眼神中透露出一種威嚴和不可侵犯的氣息。
李國慶的話也讓那些年輕人意識到,法律是保障人民權益的基石。他強調了法律的重要性,讓人們明白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
聽到李國慶終於為她女兒出頭,劉春花一不小心就哭出了聲。
李大壯吼道:“哭什麼喪呢?還嫌不夠丟人現眼?”
李國慶說:“大壯叔你別吼春花嬸子,這天下有幾個當孃的不心疼自己的子女?這麼多年不見女兒了,春花嬸肯定難過。”女人們馬上就圍了一圈去勸慰劉春花。
李國華的父母都不在了,他是他們家最小的一個,頭上有五個哥兩個姐,兩個姐的田地被五個哥分了,李國華的田地他們沒有分,這幾年一直由大哥種著。李豔的田地呢,按以前李村的規矩嫁出去的女就是潑出去的水,雖說村上人不承認她的婚事,她的田地也早被李大壯分給了三個兒子。所以,現在聽說別人不可以霸佔李豔夫婦的田地,李大壯那三個兒子早就黑了臉。
劉春花心裡想著:“我的女兒啊,你在哪裡啊?這麼多年了,你過得還好嗎?”她的眼淚止不住地流,心裡充滿了對女兒的思念和牽掛。她不知道女兒現在是否還活著,是否還記得她這個母親。她和李國華被關在祠堂逃跑出去後,就再也沒有音訊。
劉春花也不敢上李國華家打聽他們的訊息,生怕村長得知他們現在的藏身之處,又去將他們抓回來。這麼多年來,她一直為自己當初沒有能力保護女兒而愧疚,同時也對丈夫和兒子深感失望。當初村長要罰李國華和女兒去跪祠堂,李大壯竟然是第一個出手的,他當場就給了李國華兩腳,逼他跪下。對自己的女兒也毫不留情。
這樣愚蠢的一個男人,他以為他是在大義滅親,以為他那樣做給自己掙回了些臉面,卻不知女兒會有多怨他恨他。
會議在大家的爭吵聲中結束,但是大家都知道,無論他們怎樣爭怎樣吵,那些古老的村規是肯定要改了的。
開完會回到家,李大壯黑著臉氣哼哼地說:“我不管政策怎樣變?不管村規怎樣變,都不會讓那個丟人現眼的東西進門。你們任何人也不可以去找她。”
三個兒子聽老頭子這樣說,像吃了顆定心丸,知道到手的田地不要還出去了。都不出聲,各自回房睡覺。心中卻有著不同的想法。
大兒子李國財心裡想:“那個死丫頭,最好永遠別回來,她的田地就是我們的了。”
二兒子李國寶則暗自高興,覺得姐姐李豔不回來正好,他可以心安理得地霸佔她的田地。
三兒子李國盛心裡想著:“姐姐走了也好,以後家裡的東西都是我們的了。”他們都巴不得李豔永遠別回來,管你政策怎樣變,到手的田地就沒有再還出去的道理。
劉春花揉揉剛才哭紅了的眼睛,默默地抱著睡著了的孫女走進她的房間。
房間窄小破敗,大點的兩個房間讓給大兒子二兒子住了,她帶著孫女住在宅門口左邊的耳房裡,這是別人家用來堆放雜物的小間,他們家人多,沒本事建新房子,只好將就住著。房間因為沒有窗戶,陰暗潮溼,特別是春夏季節,走進來總聞到一股黴味,被子總感覺能擰出水來。
房間裡只有一張小床和一個衣櫃,劉春花和孫女就睡在這張床上。如果收了紅薯芋頭回來,床底還要用來堆放紅薯芋頭。房間裡只有一盞昏暗的電燈,發出微弱的光芒。屋裡沒有任何裝飾,靠外面的是兩面泥牆,靠裡面的是兩面木板牆,無論泥牆還是木板牆,都黑黢黢的,早已看不清原來的顏色。帳子也變成了黃黑色的,上面還補滿了補丁。深秋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