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耐心地解釋道:“之所以說他家是優秀家庭,那是有原因的。你們想想看,他們夫妻二人非常孝順。他們在廣東那邊買了房子,長期居住在那裡,但為何又回到村裡新建一棟房子呢?其實啊,他們是想讓李豔的父母能夠住進新房裡。他們希望父母在家裡能吃飽穿暖,生活安穩,特意建了一棟新屋給父母居住,而且每個月都會按時給父母生活費,照顧他們的生活起居。”
李國慶停頓了一下,繼續說道:“說到這裡,不得不提一下,李豔作為一個出嫁的女兒,主動承擔起贍養父母的責任,她可是我們李村第一個這樣做的人啊!而李國華也是個好女婿,他和李豔齊心協力,共同照顧雙方的父母。他們以身作則,為大家樹立了一個好榜樣,希望大家以後都能向他們學習,尊敬並孝順家中的父母長輩。因此,這個優秀家庭的稱號,他們實至名歸。同時,這也說明了群眾的眼光是雪亮的,這個評選結果是大家剛才透過不記名投票得出的,絕對公正、真實。”
事實上,李國慶之前已經與李豔夫婦溝透過,並決定將他們樹立為典型,將這些事情公之於眾。李豔夫婦同意了,所以李國慶才會在大會上說出李豔夫婦這些美德。
李大壯聽完李國慶的一番解釋,只覺得臉上像是被火烤過一般,熱辣辣地發燙,羞愧得老臉通紅。他一直以來都誤以為李豔只是讓他們老兩口去幫忙看守房子。當初他的確是想去躲避幾天,可沒想到那房子住起來既舒適又安心,即使颳風下雨也不用擔心房屋會漏雨或倒塌。
自從老二夫婦倆去了廣東,他就沒再搬回來過。他從未想過,那棟如今在李村最為漂亮的房子,竟然是女兒女婿特意為他們老兩口建造的。更讓他意想不到的是,老婆拿回家的那些錢,他原以為是老婆辛苦打工所得,卻不知其中還包含著女兒女婿給的生活費。
回想起自己以前對他們的態度,李大壯心中充滿了懊悔和自責。他曾經那樣對待他們,可他們不僅沒有記恨自己,反而以德報怨,如此盡心盡力地孝敬他們。而今天,他因為幾個兒子都不回家過年,也不寄錢回來,心情異常煩躁,竟然將李豔寄回來的衣物丟了出去,還說出這輩子都不穿那個辱沒祖宗的賤貨買的衣服這樣傷人的話。此刻,他的心中充滿了愧疚和悔恨,恨不得找個地縫鑽進去。
現在想來,他李大壯都不知道上輩子積了什麼德,這輩子才能得到這麼好的女兒和女婿。
剛解釋完李國華家的事,又有反對派提出了另一個疑問:“李大壯的大兒子李國財不務正業,去賭錢都被債主砍掉兩根手指了,這說明李大壯夫婦沒有做好父母,沒管教好自己的兒子,劉春花憑什麼能成為先進個人?”
李國慶想了想,才回答這個問題:“首先,大家要搞清楚,李大壯家因為他大兒子的事,被罰了款。其次,這個先進個人只是針對個人而評,不受家裡人牽連。大家都知道春花嬸子的為人,她向來與人為善,從來不跟任何人發生爭執。並且樂於做好事。”
說到這裡,李國慶停頓一下,又說:“我簡單的舉兩個例子吧,一是李國柱幾兄弟家的大人都出去打工去了,家裡只剩下三個上中學的孩子,節假日回到家裡來都無人照顧。都是春花嬸子在悄悄照顧他們,在他們要回家的那天,清早就提前給他們摘回來新鮮的青菜。春花嬸子還經常給他們準備好雞蛋鴨蛋,給他們補充營養。只要不到農場去做事,春花嬸子就會抽時間去幫他們打點房前屋後。剷除房前屋後的雜草,打掃衛生,把每一個角落都清理得乾乾淨淨。她知道,如果雜草長得太高太密,就會有蛇溜進屋裡,給孩子們造成危險。”
李國柱家那幾兄弟聽到這裡,自然對劉春花萬分感激。都帶頭嚷嚷:“這個先進,春花嬸子該得。”
李國慶朝他們揮揮手,示意他們安靜下來,又說:“二是小河邊通往村口那條小路,路邊的雜草幾乎都是春花嬸子負責清理的。相信村上很多人都看到過她清理那些雜草。做一件好事不難,長期做好事就難了。春花嬸子就是這樣一個長期默默奉獻的好人。大家認為她該不該得這個先進?”
那些女人們和孩子們立即附和李國慶說應該得,應該得這個先進!
這時,村上那個彎腰駝背的孤老婆子何氏顫巍巍地站起來,她的聲音有些顫抖:“還有我,春花一直在供我吃青菜,每年殺年豬時還會給我送肉。還有國慶,也經常給我送肉的,他也應該得個先進。”何氏的眼裡閃著淚花,她的手緊緊地握著柺杖,彷彿在訴說著她對劉春花和李國慶的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