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解地望著我。
“一會你就知道。”我沒有正面回答她,畢竟這麼多年沒見了,誰知道這家店是不是以前的那家,即便是,老闆娘記不記得我還是一回事。
我拉著她的手走到熱氣騰騰的包子店門口的攤位邊,見正忙著給客人盛包子的正是原來這家店的老闆。
十年過去,這個以前總是跟我們吹噓曾經有過多少女生追著他跑的過氣帥哥已不復當年的放蕩不羈的風采了。
十年河東十年河西,只能嘆歲月不饒人。
“老闆,三個灌湯、三個三鮮外加一籠素包。”我朝著忙活不停的老闆喊道。
“到後面排隊,一個一個來。”老闆看都沒看就給我來了這麼一句。
“老闆娘在不在啊?”我朝裡面高喊道。
“老闆不行找老闆娘!”長龍的裡面有人怪笑一聲,跟著大家都鬨然大笑。
社會安定了,物質生活越來越好了,但精神生活也就越過越平淡無奇。
人也就越來越無聊了。
人是有思想有感情的動物。
這樣的日子過久了,總是想找一些樂子給自己的平淡的生活增添一點亮色。
但這樣的樂子找多了也就俗了,最多隻能搏人一笑罷了。
我回頭朝人龍看了看,笑了笑,算是自己也庸俗一回,畢竟自己生活在這個庸俗的社會里,處身世外是何等的艱難。
“誰找我啊?”這時候,老闆娘從裡面走了出來。
我轉身朝她看去,卻不由她一如當年的那身打扮,白色圍裙掛在胸前,清麗的臉龐一如往昔,雖在眼角處多了幾許魚尾,卻一點都沒影響到她的美麗,反而能夠讓人感到安詳。
看著她,再看看老闆,除了歲月不饒人,還要嘆男人總是比女人老得快。
“老闆娘還認識嗎?”在我打量她的同時,她也在打量著我和文文這兩個站在佇列外圍的人。
這時候,正在忙活的老闆也被吸引了過來。
兩夫妻仔細地上細打量了我一番,好像沒有一點印象了。
這也難怪她們,畢竟已經十年過去了。
這十年地裡,來這兒吃包子的人如菜畦裡的韭菜割了一茬又一茬多了去了,你還指望著人家記住你。
正當我覺著沒指望的時候,卻見那老闆娘突然拍了一下額頭,驚喜道:“你是那個狀元!”她終究還是認出我來了。
(文。學網我笑著點了點頭。
老闆困惑地望著老闆娘,道:“什麼狀元啊?”老闆娘笑罵道:“你這老東西,真是人老了眼睛也不好使了,前一節子你不還跟我提起當年經常來咱們店裡跟你一起侃足球侃人生侃理想的小兄弟嗎,這會怎麼到了你眼前就不認識了?”“哎呀!”老闆一拍腦瓜,懊惱道:“可不是嘛,我怎麼叫這茬給忘了。”他握住我的手,笑道:“又十年沒見了吧,你都變的我認不出來了。”我笑道:“是啊,十年了。”“怎麼這麼多年也不來看看老哥哥。”他有點激動道:“老哥沒少跟你嫂子提起你,每年一到學生畢業的時候,我就埋怨你嫂子當年為啥沒跟你要個電話什麼的,也聯絡不上你。怎麼樣,混的還不錯吧,在哪裡發財呢?”還真沒想到他是個這麼長情的人,說的我都有點激動了。
說起當年,大華、老九我們幾個幾乎每天都要來這包子店一次,特別是有球賽的時候,一呆就是幾個小時。
老闆也是個健談的人,性格有點好動,就像個沒有長大的大孩子,混熟以後經常跟我們聊天侃著玩兒。
他也是個球迷,賊喜歡貝克漢姆。
原因並不是小貝的球踢的有多好,而是小貝比較帥。
我們在一起聊球,基本上就是打口水仗。
他喜歡小貝,大華喜歡羅尼,老九喜歡歐文,而我卻獨愛菲戈,所以我們一侃起來的時候,口水四濺,唾沫星子能噴多遠,口渴了就喝水,沒水了,坐在旁邊的老闆娘會欣然為我們添好,反正那些時候沒少喝他家的開水。
“發財倒不敢,手裡還算有幾個小錢。倒是老哥你這店鋪是越開越大越開越紅火。”我讚道。
這包子店比十年前大了兩倍多,四間門面,,裡面都是全新的裝修,比起大城市裡的店鋪一點都不遜色。
“這算得了什麼,混口飯吃罷了。”他呵呵笑著,笑得很開心也很欣慰。
“喂,喂,還賣不賣包子了?”人龍又開始喧譁。
“雪梅,紅梅,快出來頂一下手。”老闆娘朝店裡面喊了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