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大義和韓淑娟這時候看著金別夏,感覺全都是氣。
但金別夏覺得,這是她的機會,她知道韓國這邊的讀書也不便宜,但她想讀書,沒有文憑以後就是會更難走一點。
所以,她和養父母“談判”了,說希望能夠供她讀書到成年,只需要他們出學費,她會努力賺取獎學金的,只要放長假就會來店裡免費幫忙,週末也會去便利店兼職打工的。
聽到他的話,金大義和韓淑娟知道了養女的想法了,看來是還沒放棄繼續讀書,而且韓淑娟知道對方的成績有多好,是真正的腦子好的人。
也是因為這,再和她家廢物兒子的對比太過明顯,之前也是讓她感覺到心裡不平衡,憑什麼親生的幹不過收養的,所以更不願意讓金別夏繼續讀書了。
不過現在嘛,一方面又不能讓金別夏一直來店裡幫忙了,要是寒暑假來,別人也不能說他們僱傭童工什麼的了。
不過他們也沒打算那麼輕易讓金別夏去讀高中,他們和她簽了相關條約,主要意思就是:
1、金別夏成年後,夫妻倆就不再供應她;
2、金別夏成年後需要逐年反還他們付出的費用,一直到還請;
3、在此期間,金家只提供學費,以及讓對方在家吃住,但需要放假來自家店裡打工,去便利店打工的錢也要給他們一半。
條約其實非常不平等,甚至是就算雙方簽署了,可能都不具有法律效應。
金大義和韓淑娟雖然受教育程度不高,但也是做了這麼多年小生意,在社會上混了這麼久,怕金別夏成年以後說這不符合法律,到時候不就全虧了。
所以,韓淑娟說,成年以後只要還清5000w韓元,她就把戶口本給金別夏,讓她把自己的戶口單獨遷出去。
這時候,兩夫妻也很慶幸當初沒把金別夏的國籍改成韓國籍,那她在韓國這邊就是不方便,成年前幹什麼都需要監護人簽字。又沒什麼辦法能直接回歸,回國如果戶口還在他們家,也是能限制到的。
最後一點,也是他們在賭這麼多年和金別夏的相處,對方應該有點良心,以及她不是那種背信棄義的人。
金別夏看著夫妻倆的嘴臉,恨不得防好所有的面,不由得覺得好笑。
她金別夏再是個不咋地的人,也想堂堂正正地獨立出去,所以這倆夫妻給她花的錢,她一定完完全全還回去,到時候再讓對方立好字據,別以後再糾纏不清。
就這樣,金別夏有了自己讀書的機會,在她十七週歲的時候,重新開始讀高一,即使比同班同學大了好幾歲,但其實從外表看來,只會覺得她更小而已。
金別夏現在,只想好好的養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