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現離場,錢最後會落到兩個創始人個人手裡。
投資就不一樣了,投資是把盤子做大,直接增發新股,這樣投資進去的錢不會被創始人套現拿走,而會成為公司擴大經營的工具。
而在投資的基礎上,以後的合作模式也可以透過協議、在實際業務上進行二次分配。
這樣做當然不如直接收購了左手倒右手方便,但是也能先合作看看,等以後再慢慢想辦法收購,並保證公司經營不會受到影響。
所以阿里同意了快看方面的條件,不僅給出了500萬現金,還在談判中放棄了先設期權池的主張。
作為代價,阿里主要提出了一個要求,那就是陳欽的38股份裡,要單獨拿出5%加入期權池。
這樣期權池最後會變成15%,當然,其中陳欽割讓的5%期權仍然由他持有,之所以要這麼設計,是為了模擬一個‘競業協議’——實際上陳欽也早就想到了,阿里和顧文傑並沒有對他現在正在申請的專利有任何想法。
之所以對智慧財產權產生擔憂,一方面是程式碼的物理歸屬,一方面也是因為陳欽這個人實在是不可控,而他本人掌握著核心技術,卻隨時都能抽身離開。
用這5%股權模擬一個‘競業協議’……不能說有多少用,但總之也算是有點心裡安慰了吧。
除此之外,就是公司的實際控制權了。
就和大多數其他同類的公司一樣——期權雖然有分紅權,但它本身通常不具備表決權,比如說快看公司按照架構、目前會用協議來轉讓投票權,以後也能透過有限合夥人公司單獨成立一家持股公司,讓期權池所擁有的投票權全部交給cEo來實行。
原理有點複雜,但是在這件事上很簡單——就是說陳欽手裡的股權會變成38%,投票權則會降低到33%。
而顧文傑手裡的股權加上阿里的股權,再加上期權,這些股權會讓顧文傑的投票權到達絕對控股線67%。
也就是說日後快看傳媒的業務會以阿里為主,也算是給顧文傑當初的50%平分股權的初始架構擦了個屁股。
而陳欽作為同意了這些事的第三方,仍然可以持有38%的股本利益,與此同時,阿里投資來的500萬里,會有103萬被交到陳欽手裡,用來購買聖地亞哥公司對快看平臺的所有軟體版權,並修補相關條款,作為對他這些讓步的補償,這次談判到了這裡,也終於以各退一步作為結果,得到了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