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種意義上,智慧財產權是一種與qq號和域名相似的虛擬產權,但是智慧財產權又與這些東西有些本質的不同。
如果說qq號只社交玩物,搶注qq號會被當成社交入腦的非主流。
而域名雖然有商標價值,炒作域名也只是低買高賣的投機客……
智慧財產權就不一樣了。
最接近普通人的智慧財產權就是版權,就是普通人也聽過10年代的版權大戰,據說一開始只有10萬的三體版權後來炒到了兩個億,07年只有幾十萬白菜價電視劇版權轉眼就能把樂視網賺得盆滿缽滿,這事陳欽自己也在作文裡寫過,可惜他後來忘了。
但是專利權並不是最值錢的智慧財產權——在這顆星球上,最有價值的智慧財產權是專利權。
專利權是真正的生產資料,它是為了保護創新和創作而出現的社會性虛擬財富……不要笑,這是真的——如果沒有專利權,那麼創新與發明將會從市場經濟的體系下除名,所以從原理上來看,反對專利權約等於反對發明創新,這一條大概沒什麼問題。
不過正如市場經濟沒法解決所有問題一樣,專利權作為一個小補丁,它沒法解決所有問題,甚至它自己就有不小的問題——
一方面、它一定程度上阻止了市場運作和資本運作,看起來很礙眼。
另一方面,作為一種人為附加的、違反市場自由的規則,專利權並沒有考慮不同行業的實際情況……
最值錢的專利集中在民生科技行業,它會製造壟斷。
尤其是在醫藥行業,一個專利藥能讓一家藥企吃幾十年,是如今最暴利的智慧財產權;而在這背後是藥企用壟斷收入瘋狂搞研發,上百個數千個研究成果裡才有一個能賺錢的,算是形成了閉環,看起來好像很理想。
但藥品不是奢侈品,買不起專利期的高價藥的人就只能乖乖去死了,這都是在專利權背景下出現的冰冷事實,從這方面來看,專利權無疑是冷血無情的。
當然陳欽不懂如何製藥,他更瞭解的是專利權活躍的另一條大賽道、也就是在科技行業,因為專利權的存在,這裡則是另一種情況——
高科技產品動輒幾十上百個專利,強如高通那樣的企業有數千專利,才能築起真正的壟斷壁壘;而在大多數行業,大家的專利池都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若是拿上法庭,舉證成本也是其他行業根本無法想象的一團亂麻,不僅小企業用專利背刺大企業也要累出一頭汗,大企業拿專利來攻擊其他企業也因為互有掣肘,最後會變成又臭又長的法庭垃圾製造機,浪費大量公共司法資源……
而網際網路行業是科技行業的延伸,當然也要遵循這套規則。
目前……這個行業的專利還不太流行;之前陳欽給顧文傑暗示說他有專利權,結果最後成了給瞎子拋媚眼;雖然其中有些原因是法律意識不到位,但如果只是隨便搞搞,這東西可能確實沒什麼用。
就像是陳欽自己現在的情況一樣,如果以一般人的思路、給他的dsp平臺搞專利,大概是‘一種用統計資料實現廣告效果的軟體’,認真一點的話可以認真描述一下怎麼統計資料,怎麼推出廣告,怎麼計算價格,然後把原始碼貼上去……
最後申請個實用新型專利,然後……屁用沒有。
畢竟軟體專利在絕大多數時候不是一個‘構想’,也不是一個‘產品’,而是一個‘方案’。
這個方案會用一些有用的技術實現一個功能,列出太複雜的步驟當然更加精確,但是越複雜的專利越容易被人繞開,一個專利如果是這五個步驟達到了某個效果,別人用達到了同樣的效果就不算侵權了。
所以有用的專利會盡量精簡,儘量提升保護範圍,但是也不能太精簡——有些人為了壟斷某種技術,把原本是的專利註冊成123這樣的簡化步驟,這樣當然能夠大大增加專利的保護面積,但是很容易無法透過申請、或者在實際案件中被判定無效。
所以實際工作中,很可能是1234、2345、1357這樣各註冊一遍,提前把所有可能的路堵起來,這叫‘專利矩陣’,用規模巨大的專利堵死所有試探者的進入方向,這樣才能形成真正的行業壁壘。
到時候退可以天天發律師函躺著收錢,進可直接壟斷行業,比起註冊qq號和域名來說,這是真正能夠影響到世界商業格局的重要資源。
而這需要有經驗的專利律師,需要漫長的審批過程,需要足夠配合的工程師團隊……直白地說,就是需要錢。
在科技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