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普魯士不能幫到漢軍的忙,幫助他們對付日不落人。
那天朝自然也不會幫他們的忙,幫助他們對付高盧人了!
顧維鈞不可能在一份不平等的條約上簽字,這種義務比權力大的條約,對天朝而言是無法接受的。
俾斯麥想了一下,也覺得似乎有點說不過去。
漢軍能幫助他們對付高盧,但是他們卻幫不了漢軍對付日不落。
這不是他們願不願意的問題,是他們有沒有這個能力的問題。
在他們的海軍實力超過或者是接近日不落人之前,他們就不可能威脅到日不落的本土。
所以就算是參戰了,那也只能是打醬油,沒什麼實際意義。
只是,天朝對他們圍堵高盧的意義卻要大得多,要是沒有天朝在南邊牽頭的話。
板鴨人和意呆利人未必會願意出兵,那樣的話高盧的南邊根本沒有任何威脅,他們一樣可以將絕大多數的兵力投入到東邊來對付普魯士。
這是普魯士人所不希望看到的!
有沒有什麼辦法能解決這個問題呢?
俾斯麥想到了一個好辦法!
“顧外長,我們不再要求貴國跟著我們一起對高盧宣戰了,但是我們希望貴國的北非殖民地能參加這場戰爭.`!”
“北非殖民地?”
顧維鈞愣了一下,北非殖民地不就是代表著天朝嗎?
他們參戰跟天朝參戰有什麼區別?
難道說北非殖民地的軍隊就不是漢軍嗎?
“還是有所不同的,北非殖民地代表的是北非殖民地自己,並不代表著貴國本身!”
俾斯麥解釋了一下,歐洲這邊的殖民地在早期的時候擁有單獨對外宣戰、媾和、談判的權力。
比如說早期的東天竺公司,他們本質上是一家公司,但是卻擁有自己的軍隊。
為了追求利潤,他們會冒著巨大的風險對外開戰。
而這種戰爭有贏有輸,要是所有的戰爭都以本國的名義發起的話,那影響和代價就太大了。
對於大國而言,打輸了一場戰爭是很丟臉的。
但是對於一家公司而言,擴張失敗並不是什麼丟人的事情,大不了重整旗鼓再來一遍就行了!
所以,在對外宣戰這件事情上,殖民地的態度要靈活得多。
“對於南邊的高盧,不是貴國本國對高盧宣戰,而是由北非殖民地正府代替貴國對高盧宣戰,而且我們也不要求貴國的軍隊攻入高盧本土,只希望貴國能在北非這邊出兵牽制住高盧人就行了!”
雖然繞了一個圈子,但是其實出兵的還是天朝本土,只不過是以北非殖民地的身份在作戰。
不過,這對天朝而言有什麼好處呢?
說到底還是在幫普魯士的忙,要是普魯士人不付出一定的代價的話,這種事情顧維鈞還真的不想做。
“.`好處的話,貴國的殖民地之前在我們這邊借了250萬英鎊的錢,我們可以代替貴國償還這筆債券,將這筆錢作為貴國出兵北非的辛苦費,不知道閣下意下如何?”
250萬英鎊,大概是1300萬兩白銀,這筆錢作為出兵費的話,不算少。
只要高盧人在北非的軍隊人數不算太多的話,以漢軍在北非殖民地的兵力,他們自己獨立解決對方都沒什麼問題。
再加上意呆利人的話,這場戰爭應該會更加輕鬆,所以這筆錢可以輕鬆的賺下來。
只是,相較於普魯士人的收穫而言,這1300萬兩白銀未免也太少了。
所以顧維鈞伸出了一根手指:“我們的殖民地對高盧出兵也不是不行,但是戰後我們要求獲得至少2成高盧的戰爭賠款!”
兩成的賠款,按照歷史上高盧人賠償了50億法郎來算,這就是5億法郎,差不多是1.5億兩白銀!
這筆錢可比普魯士人開的價格要高多了!
俾斯麥挑了挑眉,兩成有點高了,他們辛苦打了一場,讓漢軍一下子拿走兩成實在是有點肉痛。
“一成!”
於是他開始跟顧維鈞討價還價了起來。
一成的話,就是7500萬兩白銀,其實這個數字也不少了。
只是對方砍價自己不可能一下子同意,所以顧維鈞又報了一個價格。
“1.8成義!”
“1.2成!”
“1.5成,不能再少了!”
“好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