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家產地處置權。”
他繼續高聲說道:“禮記喪服四制有云,天無二日,土無二主,國無二君,家無二尊。”
陳伯常越來說來勁,聲音也越發的激昂:“自古如是,豈能稍變?慶律早定,夏…明先生何必再糾纏於此?還請大人早早定案才是。”
宋世仁有些困難地站起身來,在夏棲飛關懷的眼神中笑了笑,走到堂前傲然說道:“所謂家產,不過襲位析產二字,陳先生先前所言,本人並無異義,但襲位乃一椿,析產乃另一棒,明老太爺當年亦有爵位,如今也已被明青達承襲,明青城先生對此並不置疑,然襲位只論大小嫡庶,析產卻另有說法。”
陳伯常微怒說道:“襲位乃析產之保,位即清晰,析產之權自然呼之欲出。”
襲位與析產,乃是繼承之中最重要的兩個部分,宋世仁冷笑說道:“可析產乃襲位之基,你先前說慶律,我也來說慶律!”
他一拍手中金扇,高聲說道:“慶律輯注第三十四小條明規:家政統於尊長,家財則系公物!我之事主,對家政並無任何意見,但這家財,實系公物,當然要細細析之,至於如何析法,既有明老太爺遺囑在此,當然要依前尊者!”
陳伯常氣不打一處來,哪有這般生硬將襲位與析產分開來論的道理?
“慶律又云:若同居尊長應分家財不均平者,其罪按卑幼私自動用家財論,第二十貫杖二十!”宋世仁冷冷看著明蘭石,一字一句說道:“我之事主自幼被逐出家,這算不算刻意不均?若二十貫杖二十…明家何止二十萬貫?我看明家究竟有多少個屁股能夠被打!”
明蘭石大怒站起。
宋世仁卻又轉了方向,對著堂上的知州微笑一禮,再道:“此乃慶會典,刑部,卑幼私擅用財條疏中所記,大人當年也是律科出身,應知下民所言不非。”
不等明家再應,宋世仁再傲然說道:“論起律條,我還有一椿,慶律疏義戶婚中明言定,即同居應分,不均平者,計所侵,坐贓論減三等!這是什麼罪名?這是盜賊重罪。”
陳伯常雙眼一眯,對這位來自京都地訟師好生佩服,明明一個簡單無比的家產官司,硬是被他生生割成了襲位與析產兩個方面,然後在這個夾縫裡像個猴子一樣地跳來跳去,步步進逼,雖然自己拿著慶律經文牢牢地站住了立場,但實在想不到,對方竟然連許多年前的那些律法小條文都記的如此清楚。
剛才宋世仁說的那幾條慶律,都是朝廷修訂律法時忘了改過來的東西,只怕早已消失在書閣地某些老鼠都不屑翻揀的陰暗處,此時卻被對方如此細心地找到,而且在公堂之上堂而皇之的用了出來這訟棍果然厲害!
宋世仁面色寧靜,雙眼裡卻是血絲漸現,能將官司打到如今的程度,已經是他的能力極限,襲位析產,真要繞起來確實複雜,他地心中漸漸生出些許把握,就算那封遺囑最後仍然無效,但至少自己可以嘗試著打出個“諸子均分”的效果。
明家地七分之一,可不是小數目。
雖然他不能瞭解範閒的野望,但欽差大人既然如此看重他,他自然要把這官司打的漂漂亮亮,為訟師這個行業寫上最漂亮光彩的一筆。
能夠參與到明家家產這種層級的爭鬥之中,對於訟師來說,已經是最高的級別,更大一些的事情,比如…那宮裡的繼承,一個區區訟師哪裡有說話的資格?而且如果不是朝廷分成兩方,偶成角力之事,明家的家產官司也根本不可能上堂,更不可能立案,宋世仁也就不可能有參與的機會。
所以雖然他十分疲憊,精神上卻有一種病態的亢奮,這種機會太少了,自己一定要把握住。
如果宋世仁知道自己在江南打的這場官司,會刺激到某些人敏感的神經,從而間接地促成某些人的合作,並且讓範閒與那些人的矛盾提前出現對峙的狀態…就算再給他幾個青史留名的刺激,他也只會嚇得趕緊隱姓埋名溜掉。
宋世仁沒有在意那個問題:所謂家產,大家都是想爭的,不管是明家的,還是皇帝的。
第一百二十二章 開樓殺人夜
就像範閒經常的那句話一樣,不論發生了什麼事情,生活總要繼續。
所以當時光已經邁入了慶曆六年的第四個月份後,江南一帶和往年並沒有太多的改變,那個轟動一時的明家家產官司還在繼續,內庫開標之後各路皇商開始收貨行銷的工作也在繼續,官員們還在偷偷摸摸地收著銀子,蘇州的市民們還在口水四濺的議論著國事家事房事。
但也有些小變化。首先是明家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