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發生在清朝乾隆年間,尼山腳下的劉樓村有個叫劉蘭的姑娘,生得眉清目秀、心地善良,備受鄉鄰誇讚。
劉蘭年方十六,村裡卻突遭橫禍。近來,不斷有未婚少女失蹤,這些女子皆是十四至十八歲,且都在夜半丑時沒了蹤影。
失蹤少女的住所門窗完好,全無被撬痕跡,一時間,全村人心惶惶,可查了多日,毫無頭緒。劉蘭的爹孃擔心女兒,便想給她尋一門親事,早日將她嫁出。
恰逢村西的張家遣人來提親。張家在村裡家境殷實,劉蘭的爹孃只是普通農戶。劉蘭覺得這門親事不太對勁,張家突然提親,恐怕別有用心,便勸爹孃回絕。
但爹孃覺得這是難得的好姻緣,不顧劉蘭反對,與張家訂了婚。訂婚之時,村裡已有十六名少女失蹤。爹孃憂心忡忡,決定一月後就將劉蘭嫁入張家。劉蘭無奈,只好答應。
成婚前夕,劉蘭做了一個離奇之夢。夢中,一隻黃狐身著灰袍,宛如人立。它目光凝重地看著劉蘭,開口說道:“恩人,明日你將大喜,但這婚事恐會招來災禍。若你要保命,切勿佩戴你婆婆給的簪子。”
劉蘭又驚又疑,追問道:“你說這婚事有危險,難道張家人心懷不軌?他們究竟要做什麼?”
黃狐只是搖頭嘆息:“天機不可洩露,我只能說到此處。你十歲時曾救過我,如今特來相告,千萬別戴那簪子。”
言罷,黃狐化作一縷微光消失,劉蘭也從夢中驚醒。
此時,晨光熹微,劉蘭思索著夢中黃狐的話,憂慮萬分。但她怕爹孃擔憂,便未將此夢說出。梳妝完畢,劉蘭坐上張家的花轎,嫁入張家。
拜完天地後,婆婆王氏果真拿出一支金簪送給劉蘭,簪身金光閃耀,簪頭卻有一點幽藍之色。
王氏將簪子遞給劉蘭,鄭重說道:“這是我們張家的傳家之物,唯有張家兒媳才有資格佩戴。今日交給你,是對你的看重,你定要時刻戴著。”
劉蘭想起黃狐的告誡,佯裝答應。回到新房,她便將簪子藏於枕下。劉蘭記得十歲時救過一隻黃狐,當時黃狐被獵戶的夾子夾住,痛苦不堪,是劉蘭幫它掙脫。她深信黃狐不會騙她,故而未戴那簪子。
劉蘭藏好簪子後,便靜候新郎。可直至深夜,新郎張青也未露面。次日清晨,劉蘭去給公婆請安,公婆告知她,新郎張青昨晚去了鄰村辦事,數日後才歸。
劉蘭並未抱怨,公婆卻因她未戴簪子面露不悅,數落了她幾句,再次強調要她時刻戴著簪子,才讓她離開。劉蘭見公婆對簪子這般重視,愈發覺得簪子暗藏玄機。於是,她尋來一支相似的簪子戴上。公婆見她戴了簪子,便沒再多說。
半月之後,失蹤已久的張青回來了,還帶回一具女屍。竟是他的妹妹張婉清。聽聞張婉清自幼體弱多病,一直在外養病,所以劉蘭嫁入張家後未曾見過。
劉蘭匆忙趕去,見到張婉清的剎那,她呆住了。張婉清竟與她長得極為相像。
王氏正抱著張婉清的遺體悲慟大哭,瞧見劉蘭前來,立刻檢視她頭上的簪子。發現簪子上沒有那點幽藍後,王氏怒髮衝冠,抬手打了劉蘭一巴掌,厲聲責罵。
在責罵聲中,王氏道出了張婉清的死因,劉蘭這才明白公婆為何非要她戴簪子。 原來,張婉清出生時便身患重疾,有個神婆收受張家重金後,給出一個續命之法。
要將十六名少女的生機轉到張婉清身上,再把張婉清的病引入一支特製的金簪,然後尋一個與張婉清容貌相近的女子,讓其戴上這簪子。
只需戴滿一月,張婉清的病就會移至女子身上,張婉清便能安康一生,而那女子則會代她死去。
張家人尋覓許久,認定劉蘭與張婉清最為相似,故而前來提親。本想讓劉蘭戴上簪子,替張婉清送命,沒料到劉蘭用假簪子矇混過關。
實際上,張青並未離開,他娶了劉蘭後便去陪伴張婉清。因劉蘭一直未戴簪子,張婉清的病未能轉移,反而遭受反噬,驟然離世。而村裡失蹤的十六名少女,皆是被張家人用高價買來,她們的家人不願揹負賣女的惡名,便謊稱少女失蹤。
劉蘭知曉真相後,怒不可遏,深感張家人泯滅人性,竟用十七條人命換張婉清一人之命。她本欲逃離張家去報官,可張家人卻汙衊是她害死了張婉清。
王氏撲上來要廝打劉蘭,千鈞一髮之際,黃狐現身救走了劉蘭。
後來,在黃狐的護送下,劉蘭前往官府,將張家人的惡行告知縣太爺。縣太爺查明真相後,判處張家人死刑。